关于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 建设评估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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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安监办,经济开发区安监局,有关企业: 根据《2018年全县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推进工作方案》(汶安字〔2018〕45号)要求,加快推进全县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确保2018年年底前,全县高危行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立并有效运行,决定从8月下旬开始,组织开展全县高危行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评估工作。 一、高度重视 大力推动实施企业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是省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是创新安全监管模式,实现关口前移、精准监管、源头治理、科学预防,从根本上防范事故发生,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一项重要工作。做好企业评估,是全面推进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各镇街、各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认真组织,积极准备,确保取得实效。 二、评估方式和内容 县安监局张锐副局长牵头,由各双重预防体系推进组成员、同行业标杆企业技术人员和相关专家组成评估组。通过查看资料,抽查车间、班组、岗位人员,对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企业组织机构建设、体系文件编制、全员培训、风险点排查确定、危险源辨识分析、风险评价、风险控制措施确定及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清单编制及治理、信息系统应用、体系运行与考核等情况,重点评估企业双重预防体系运行现状及考核情况。 三、评估时间和步骤 (一)标杆评估阶段:自8月27日开始,评估组对省、市、县级标杆企业进行评估。各镇街对照评估标准对辖区内规模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创建情况进行初评,通过初评的企业由各镇街上报后,纳入本阶段评估范围(9月初完成)。 (二)全面评估阶段:评估组对全县高危行业和规模以上企业进行评估。评估情况要留存相关资料,建立评估工作档案。(9月-11月底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各镇街、开发区要督促辖区内高危行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含标杆企业)迅速组织力量,严格按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评和自改工作,做好评估准备工作。于每月20号前提报本辖区参与评估的企业名单(附件1)报县安监局职业健康科。 (二)县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评估组按照《山东省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验收评定标准》进行量化打分(相关评估标准可登陆省安监局网站自行下载),填写《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评估记录表》(附件2),并向企业提出反馈意见。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对评估出的问题,下达整改指令,责令限期整改;经复核仍不能通过评估的,一律停产整改,并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三)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按照评估时间安排,提前做好县双重预防体系评估组与被评估企业双方的联系衔接工作,及时协调解决评估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评估工作顺利开展。双重预防体系每月评估结果,计入安全生产主要任务完成情况,在全县范围内排名通报。 联系人:胡娜娜 联系电话:7220017 电子邮箱:wsxzyws@163.com 附件:1. 各镇街双重预防体系每月参评企业名单 2. 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评估记录表 汶上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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