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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处罚
行政处罚
卫生监督处罚
卫生监督处罚
对医疗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造成危害后果行为的处罚
对医疗机构发生重大医疗事故或连续发生同类医疗事故等管理混乱等行为的处罚
对医疗机构未按照规定执行传染病防治职责和工作要求行为的处罚
对医师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申请护士执业注册行为的处罚
对违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条的处罚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七十五条的处罚
对消毒服务机构消毒后的物品未达到卫生标准和要求行为的处罚
对医疗机构不按期办理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又不停止诊疗活动行为,伪造、涂改、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行为的处罚
对医疗机构未经办理诊疗科目项下医疗技术登记,擅自在临床应用医疗技术行为的处罚
对医疗机构未如实告知患者有关信息,未按规定书写、保管、封存、启封病历资料,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等行为的处罚
对医师执业活动违反规定、制度、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等的处罚
医疗卫生机构和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违反医疗废物管理规定的处罚
对血站向医疗机构提供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的行为进行的处罚
对医疗、保健机构违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行为的处罚
对医疗机构违反《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行为的处罚
对违反《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的处罚
对违反《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的处罚
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未按要求分发疫苗、建立疫苗购进、分发、供应记录行为的处罚
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监测、报告、调查职责等行为的处罚
对医疗机构未制定实施培训计划、未保证护士接受培训,未履行管理职责,不按规定配备护士、使用无合法注册护士,未给予护士法定待遇的医疗机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等行为的处罚
对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从事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诊疗活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其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等行为的处罚
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
对公共场所经营者未按规定执行卫生管理要求;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对危害健康事故未按规定采取处置措施、报告等的等行为的处罚
对集中式供水单位安排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从事直接供、管水工作
对不符合《消毒服务机构卫生规范》或者餐饮具检测不合格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处罚
对村卫生室违反基本药物制度的处罚
对单位和个人、血站和医疗机构非法采集、出售和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罚
对个体或私营医疗保健机构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或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行为处罚
对医疗机构未建立落实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的处罚
对有关单位或个人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行为的处罚
对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行为的处罚
对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合格证书从事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产前诊断或医学技术鉴定,施行终止妊娠手术和出具医学证明的处罚
对放射工作单位未按规定组织培训,未建立个人剂量监测档案,拒绝查阅、复印其有关档案等行为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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