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汶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鲁(2018)汶上县不动产证明第0011740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申请注销,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山东汶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