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向阳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汶上县供销联社商场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汶国用(房改)字第083017110693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申请注销,现声明国有土地使用证申请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何凤娥
曹德英
张磊
2026年03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