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机构对下列不动产登记拟予注销,相关的不动产权证书同时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注销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康驿镇人民政府。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权属证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袁真真
不动产权
汶上县康驿镇袁庄村
鲁(2022)汶上县不动产权第0070984号
土地使用权面积194.89㎡/房屋建筑面积118.43㎡
农村宅基地/住宅
依据职权注销
汶上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