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一鑫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汶上县东和园南站片区西区12号楼3单元3-501室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书号为:鲁(2025)汶上县不动产权第0006644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一鑫
监护人:王丽
2026年0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