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汶上县支行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汶上县福慧新区28号楼2单元2-102室的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不动产登记证明号为:汶字第201604870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申请注销,不动产登记证明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汶上县支行
202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