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土地使用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鲁(2024)汶上县不动产权第0014368号
郑龙风
土地及房屋
370830602007GB00070F00140056
汶上县贵和苑13号楼2单元2-1002室
依据汶上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
(2026)鲁0830执恢177号
公告单位:汶上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0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