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善升对坐落于汶上县泉河丽景小区一期21号楼1单元1-402室,韩美玲名下的不动产(房屋所有权证:汶上县房权证汶字第20130197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汶国用(2014)第083008000696-263号)申请继承登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以上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汶上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537-7212878
汶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0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