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汶上县中都尚城小区二期13号楼2单元2-601室不动产登记证明丢失,不动产登记证明号为:鲁(2019)汶上县不动产证明第0010111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申请注销,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
2025年5月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