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上县召开取水许可管理及依法取水工作新闻发布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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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上午,汶上县水务局召开取水许可管理及依法取水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县委宣传部新闻科科长张明主持,汶上县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相伟,汶上县水务局三级主任科员唐宏,汶上县水利事业发展中心水资源科科员刘存庆出席,介绍我县取水许可管理及依法取水工作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汶上县人民政府网、汶上县融媒体中心记者和汶上新闻网记者受邀参加新闻发布会。 主持人: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汶上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据悉,汶上县水务局全方位落实“四水四定”原则,在取水许可管理及依法取水工作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今天很高兴邀请到汶上县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相伟,汶上县水务局三级主任科员唐宏,汶上县水利事业发展中心水资源科刘存庆,请他们一起为大家介绍汶上县水务局取水许可管理及依法取水工作相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首先,请张相伟局长为大家介绍一下汶上县水务局在取水许可管理及依法取水方面做了哪些工作,有请。 发布人:张相伟(汶上县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非常高兴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首先我代表汶上县水务局向长期以来关心、关注我县取用水工作的社会各界和新闻界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水资源关系国计民生,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具有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作用。近年来,汶上县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全方位落实“四水四定”原则,在取水许可管理及依法取水工作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一、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规定,除农村集体水塘、家庭生活少量取水等法定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直接从江河、湖泊或地下取水,均需依法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目前我县现有取水许可证217本,其中:上级发证8本,农业取水证21本,工业取水证188本,总许可水量1.74亿立方米。汶上县严格按照《水法》、《山东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等法律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制度,加强取用水管理。一是,实行平台信息化管理。对我县188户非农自备井取用水单位实施“一户一档”动态管理,实现非农取水户在线监控全覆盖,水量数据均接入山东省水资源税水量征管信息共享平台,确保取水行为合法合规;二是,实行电子证照制度。对21本农业取水证所涉及的14868眼农业取水口进行核查登记,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取水口信息对比衔接工作完成率100%;三是,许可与水权交易结合互补。2024年度通过水权交易帮助两家企业解决用水难题,即解决了受让方的用水需求,又让转让方通过节约用水获得了相应的经济效益,实现了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多方共赢。 二、加强取水许可前总量强度双控 科学配置水资源,提高用水效率。2024年,上级许可我县用水总量1.884亿立方米,我县通过取水许可证的方式,进一步向取水户分配,实际许可水量1.74亿立方米,实际用水总量1.7869亿立方米(含再生水0.1342亿立方米)。发放许可前通过强制用水定额控制,倒逼高耗水行业开展工艺革新与节水技术改造,提高用水效率。2024年我县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是55.07m3、8.45m3,对比2020年分别下降了28.82%和30.05%,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7190,全面完成年度水资源“双控”任务目标。 三、切实履行取水许可事后监管 一是开展非法取水专项整治行动,2024年查处非法取水案件10起,关闭非法取水井30余眼。二是加强节水奖励,工业用水前一年度用水效率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的纳税人,减征本年度百分之二十水资源税;三是,开展全民参与节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商户等全员参与节水,开展节水宣传主题活动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30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2300余份。 做好取水许可管理及依法取水工作,既是攻坚战,更是持久战。让我们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落实到位”的执行力,扎实推进各项重点任务,为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水资源保障。 最后,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取水许可管理工作的监督与支持!我们期待与大家携手共进,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我就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主持人: 好的,感谢张局长的详实发布,接下来,进入记者提问环节。提问前,请记者朋友举手示意,并通报所代表的媒体机构,请开始提问。 汶上县人民政府网记者: 哪些情况需要申请取水许可? 发布人:唐宏(汶上县水务局三级主任科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山东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等法律规定:直接从江河、湖泊、水库或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或个人(包括工业、农业、商业、服务业等用途),需申请取水许可。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不需要办理取水许可,主要包括:(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取用水的;(二)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用水的;(三)水工程管理单位为配置或者调度水资源取水的;(四)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必须进行临时应急取(排)水的;(五)为消除对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临时应急取水的;(六)为农业抗旱和维护生态与环境必须临时应急取水的。 我就介绍这么多,谢谢! 主持人: 感谢唐宏主任细致的介绍,接下来,请记者朋友继续提问。 汶上融媒体中心记者: 申请办理取水许可需要哪些材料,如果不办理取水许可就取水,有哪些后果? 发布人:刘存庆(汶上县水利事业发展中心水资源科科员) 办理取水许可需要以下材料:1. 取水许可申请书;2.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3. 取水工程设计方案及平面图;4. 与第三方有利害关系的协议或说明;5. 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明。 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依法开发、利用水资源,并保护其合法权益。开发、利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有依法保护水资源的义务。《水法》第六十九条、《黄河保护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等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取水许可证。 我就介绍这多,谢谢大家。 主持人: 感谢刘存庆同志的介绍,接下来,请记者朋友继续提问。 汶上新闻网记者: 对于无取水许可证取水和取水许可证过期后取水,在现实中如何区分,《水法》中第69条规定的“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具体包括哪些情形? 发布人:刘存庆(汶上县水利事业发展中心水资源科科员) 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应当在届满45日前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原审批机关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延续的决定。因此,取水单位或个人因自身原因导致原审批机关未能在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延续的,或未提出延续申请,取水许可证过期后仍继续取水的,属于未经批准擅自取水行为,需要继续取水的,应当重新提出取水申请。 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情形主要包括超过许可水量取水,未依照批准的取水用途、取水水源、取水地点,退水方式及地点等取用水,其他情形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研判。我就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主持人: 感谢刘存庆同志的介绍,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记者提问就进行到这里,大家如有其他所关心的问题,可会后联系汶上县水务局,联系电话:0537-7210550。本场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再次感谢几位发布人,也谢谢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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