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绍伟对坐落于汶上县南站街道辛店社区18号楼3单元3-401室,杨克树回迁的不动产(南站镇辛店村住宅房屋改造补偿安置协议编号:275)申请继承登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以上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汶上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537-7212878
汶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