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上县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产管并重,层层压实责任,严把农产品质量关口,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现将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汶上县崔某某销售的农产品农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案。2025年1月23日,汶上县农业农村局接到第三方检测公司通知:称崔某某种植的芹菜经检验检测,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销售的农产品农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行为,违反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项及《山东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2025年2月19日,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00元,并处罚款2000元整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