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宁市中央和省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轮省生态环保督察转办信访件销号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中央和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结合我单位实际,现将整改清单销号情况公示情况说明如下。
1、问题编号X4JN20241031061:济宁市汶上县南站街道潘村居民生活废水直接露天排放至村头的大坑中,夏天臭味熏天,蚊子苍蝇聚集,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此问题属实。
2、调查核实情况:2024年11月1日,汶上县政府组织汶上县南站街道办事处、县水务局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场核查发现,潘村村西坑塘(村内雨水汇入此处)东侧排水沟出现局部破损,汛期强降雨时,有污水通过破损口溢流至坑塘内,对坑塘水质造成一定影响。目前该坑塘已干涸,现场无明显气味。对破损管网进行了修复,建立了收集池1处,提升泵站1处,确保了生活废水得到有效处理。
3、处理和整改情况:一是责成水务局督促山东公用水污染治理有限公司汶上分公司对破损的排水沟进行封堵维修,并重新建污水收集池,增加污水储存量。同时加强巡查检查,做好设施维护,杜绝污水外溢问题发生。二是责成南站街道办事处加强对该区域的日常巡查,严防在该坑塘内排放生活污水的情况发生。
4、验收销号情况:2025年1月3日进行了自我验收,2025年1月3日至1月9日进行了销号公示。
责任单位:汶上县水务局,联系电话0537-7233433。
公示时间: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9日。
特此说明。
汶上县水务局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