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修改《汶上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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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草案内容
草案解读
决策依据
我要发表意见
为确保公众对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参与,广泛吸收社会各界对政府行政管理行为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发质量,现将修改后的《汶上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公布,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于2024年9月20日前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将意见反馈汶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2024年8月19日—2024年9月20日 电子邮箱:wsxzck@163.com 地址:汶上县开元大厦3007室 联系电话:3318212 汶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9日 一、起草说明 《汶上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根据汶政发〔2023〕9号修改)(简称原《办法》)于2021年8月16日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2023年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工作重点和方向发生转变,更加突出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等工作,原《办法》实施中与知识产权任务目标完成存在一定不匹配,我县在专利导航、专利转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等方面存在短板。为科学、高质、高效完成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特修订原《办法》。 根据《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山东省专利条例》《山东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等,县市场监管局结合实际起草了《汶上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二、起草过程 县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修订《汶上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工作,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倾听企业诉求,研究学习外地相关办法,并经我局法规、反不正当竞争、财务等科室提出意见、建议,2024年8月,形成《汶上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三、主要内容 删除原《办法》授权发明专利资助等部分条款;修改知识产权运用资助部分条款,增加专利转化运用项目资助;降低部分保留项目的资助标准。修改后,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鼓励、扶持企事业和个人开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与服务等工作。 修改后《办法》含总则,管理职责,资金使用范围,资助与奖励标准,申报管理与监督,附则共五章23条。 第一章总则共4条,包括制定依据、专项资金定义、文件适用范围、遵循的原则和管理模式。 第二章资金使用范围共7条,资金主要用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服务和奖励等方面。 第三章资助与奖励标准共5条,包括具体项目内容和扶持标准、支持限额等。 第四章申报管理与监督共5条,包括项目管理程序,绩效管理和监督,项目单位申报责任规定。 第五章附则共2条,包括解释权和生效时间。 四、新旧对比 (一)突出激发知识产权创新活力,提升市场核心竞争力 实施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围绕我县重点特色产业,以专利导航赋能产业为导向,明晰产业发展方向和创新重点,规划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路径,助力产业创新发展。 (二)突出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鼓励专利技术的转化运用,降低转化成本,激发创新活力,促进技术进步。修订完善专利奖奖励设置,突出知识产权成果运用和高质量发展导向。 (三)突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协作和知识产权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推进社会共治,共同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四)突出扩大知识产权服务供给,提高便民利企能力 推动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的培育和建设工作。新增公共服务补助,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根据《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山东省专利条例》《山东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等制定。 意见征集已结束,感谢您的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