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汶上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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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山东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农科教字〔2024〕11号)及《济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济宁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济农字〔2024〕73号)要求,为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做好农技推广服务,结合汶上实际,特制定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组织引导县乡两级农技推广机构做好技术集成、示范推广、指导服务、人员培训等职能任务。切实履行好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公益性职责,推动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发展,加大优质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示范展示和推广力度,加快信息化手段普及应用。全县建设8个以上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含1个部级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遴选推广20项(次)以上先进适用主推技术。汶上县是粮食生产整建制推进县,针对小麦、玉米等粮食单产提升生产中的难题形成综合技术方案,在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开展技术示范、机具演示活动每年不少于3次。培育77名业务精通、服务优良的农技推广人员,招募15名以上特聘农技员,对1/3以上在编在岗基层农技员开展先进成果普及培训,落实好公费农科生定向培养,推动基层农技推广队伍保持稳定,服务效能不断提升,技术集成示范等公益性服务功能不断增强。 二、推动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 汶上县是粮食生产整建制推进县,小麦常年种植面积72万亩左右,玉米常年种植面积62.4万亩左右,大豆常年种植面积16.4万亩左右。适于开展科技支撑大豆、玉米、小麦等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 (一)支持稳产保供任务落实。围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要求,依托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县乡两级基层农技推广体系以及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开展主导品种主推技术试验示范、植物疫病虫害监测防治、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农业防灾减灾等技术服务,强化推广体系公益性职责履行;开展国家玉米、小麦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行动,针对大面积单产提升存在的制约因素,形成玉米、小麦大面积单产提升综合技术方案,持续推进优良品种、高产技术、配套机具、管理措施集成应用,推广高效轻简化的生产模式,推动全县粮油单产提升行动取得实效。 (二)依托示范基地推广应用。依托部级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开展综合技术方案的示范展示,大幅提高单产提升关键生产技术入户率、到位率,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建设1处新品种展示示范基地,明确1名负责人、2名技术联络人,开展生产指导和技术服务,加强人才培养与技术培训,促进技术交流与信息共享,加快形成绿色高产高效标准化生产技术模式。 (三)开展科技支撑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按照农业农村部科学技术司关于印发《科技支撑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2024年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重点打造部级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开展科技支撑大豆、玉米、小麦等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制定汶上县2024年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建设工作方案。研究制定汶上县科技支撑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2024年工作方案,集成综合区域性技术方案,遴选推介大豆、玉米、小麦等主要粮油作物农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根据农作物生产关键时期,组织开展技术观摩、经验交流、技能培训、主要机具等示范推广展示活动,并定期报送进展情况。 三、提高农技推广服务能力水平 (四)推介应用主导品种主推技术。根据省市主导品种主推技术推介应用,结合汶上实际,成立6人技术指导团队,遴选发布年度主导品种19个,主推技术20项,在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开展2场(次)以上技术示范展示活动。积极申报省“三新一例”(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农技推广典型案例)及适用实用的“土法子”“小发明”等事项的储备、遴选、推介。 (五)开展农技推广服务指导。围绕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和现代设施农业,持续强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服务能力。积极响应省“万人下乡·稳粮保供”农技服务大行动。建立健全农技人员包村联户服务机制,聚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科技示范户,每名县乡农技人员至少联系对接2个以上家庭农场或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加快推广高产优质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模式,在关键农时农事开展专项指导,依托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线上线下培训、成果展示等,加快农业技术普及应用,推动先进适用技术、先进农机装备进村入户到田。 (六)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聚焦我县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8处(含1个部级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制定基地遴选标准和管理办法,健全管理评价制度。指导基地制定年度建设方案,明确年度技术示范和服务任务,统一树立“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标识牌。充分发挥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带动作用,确保区域内主导品种主推技术试验示范全覆盖。加强对部级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汶上县雷沃农业机械农民专业合作社)技术指导管理。 四、强化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 (七)提升农技推广队伍能力素质。完善省市县三级基层农技人员培训机制,切实提高培训针对性、精准性和实效性。积极配合省市级遴选农技推广骨干人才统一参加不少于5天的脱产业务培训。围绕我县主导产业发展,开展不少于5天的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其中实训课程不少于2天,确保1/3以上在编在岗基层农技人员接受培训。开展公费农科生定向培养,落实好2020级公费农科生定向就业,为我县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充实力量。 (八)优化特聘农技员队伍管理。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求,从“土专家” “田秀才”和新型经营主体技术骨干中,招募有丰富实践经验、较高技术专长、服务意识协调能力较强的人员作为特聘农技员(15名),开展产业技术指导服务。与特聘农技员签订服务协议,约定服务期限、任务等,组织特聘农技员开展农技指导、咨询服务、政策宣贯,重点强化特色产业农技服务。特聘农技员的招募、使用、管理、考核,按照发布需求、个人申请、技能考核、研究公示、确定人选、签订协议等程序进行,全程公开透明,广泛进行公示。完善特聘人员管理制度,加强考核管理,稳定聘任与动态调整相结合,优先续聘考核优秀人员。强化工作监督,通过信息平台对特聘人员履行任务情况进行在线动态管理。 五、打造农技推广新模式新机制 (九)支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发展。以服务效果好的星级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辐射带动一批技术水平高、能力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业企业开展农业科技服务,推广代耕代种、代管代收、全程托管、“互联网+农机作业”等服务模式,为农户提供生产管护、存储加工等全程科技服务,发挥其在粮油生产和产业发展方面的典型示范和引领带动作用。鼓励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牵头建设区域性综合服务平台,带动小农户合作经营、共同增收。推动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主体规范作业标准,特别是农机手技术服务标准等,集成综合技术方案,不断提高农机作业、统防统治、投入品精量施用等科技服务水平。引导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建立“田间学校”等方式开展先进技术试验示范。继续发挥中国农科院山东汶上大豆科技小院模式经验,通过长期开展国家黄淮海大豆体系实验、中国农业科学院“粮豆轮作长期定位实验”,在中国农业科学院博士生导师张斌教授,中国农机化院刘立静博士,中国农业大学周虎教授,南京农业大学植保学院副院长王源超教授,国家大豆产业技术体系病虫害防控岗位专家、吉林农业大学史树森教授,济宁市农科院院长李素真研究员等专家指导下,发挥人才、成果、平台等优势,加快推广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十)提高农技推广信息化水平。加快普及“互联网+农技推广服务”手段,督导广大农技人员和特聘农技员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在线开展业务培训、问题解答、咨询指导、互动交流、技术普及等农技服务。强化农技推广补助任务成效展示,承担任务的农技员、特聘农技员、服务主体(示范基地、示范户)均须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填报服务做法和具体成效。对于年度任务支持的人员培训、特聘计划招募、主推技术推广等工作,各任务县要安排专人及时填报信息平台,全程线上动态展示。 六、经费投入及使用 2024年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项目经费83万元,资金使用概算表(见表1)主要用途为: (一)农技推广服务补助7万元 1、特聘农技人员下乡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服务的补助1.5万元(特聘农技人员服务补助不高于1000元); 2、技术资料印刷(含绩效考评、制度牌匾制作等资料印刷等)及其他费用5.5万元。 (二)农业科技示范补助40万元 1、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7个)补助14万元,用于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开展试验示范、观摩培训活动补助,购买农药、化肥、种子、试验设施装备等物资投入补助; 2、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补助1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所需的农药、化肥、种子、信息服务费等补助; 3、技术人员、科技示范基地、示范主体观摩补助12万元,主要用于:技术人员胸牌、基地标牌、示范主体门牌制作等补助。 (三)农技人员能力建设补助36万元 1、农技人员异地研修(省级重点班、市级班)20万元,主要用于农技人员通过脱产进修、在职研修等方式提升学历的费用; 2、县级培训16万元,主要用于农技人员和科技示范主体脱产培训、骨干人才培养、集中培训和现场实训等产生的教材、场地、差旅、食宿、交通等培训费用; 补助资金主要在上述确定的内容范围内支出,可在完成重点任务、实现项目实施目标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同实施内容间作出适当调整。
七、聚力强化工作保障 (十一)强化组织管理。成立专项指导工作组(见附件1),指导做好工作实施。对照年度目标任务,编制针对性强、操作性好的实施方案,对目标要求、工作内容、资金使用及推进措施等做出全面、具体、明确的安排部署,实施方案经市局审核备案后印发。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定期开展调度、及时总结,健全档案管理,做好各类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确保任务规范实施。 (十二)强化绩效评价。积极通过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等推进任务落实,稳定基层农技推广队伍,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按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所有乡镇(街道)农技推广机构都要明确固定的农技推广人员,悬挂全国统一的农技推广标志,建立健全工作月历台帐(见附件3),强化日常动态管理,紧盯执行进度,严格绩效评价。对未纳入建设任务的各项支出不得列入本项目财政资金使用。 (十三)强化总结宣传。积极挖掘、系统总结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和补助任务实施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通过现场观摩、典型推介、经验交流等方式,加大宣传推广,扩大社会影响力,全方位展示农技推广体系良好形象,为农技推广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夯实我县农技推广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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