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山东省全国导游资格考试、中高级导游等级考试的通知 |
|||||||||||||||||||||||||||||||||||||||||||||||||||||||||||||||||||||
|
|||||||||||||||||||||||||||||||||||||||||||||||||||||||||||||||||||||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山东省全国导游资格考试、中高级导游等级考试的通知 各市文化和旅游局: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办市场函〔2024〕210号)和《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评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全国中高级导游等级考试的通知》要求,2024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中高级导游等级考试分别于2024年11月23日(周六)、11月24日(周日)举行。为确保山东省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和中高级导游等级考试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信息审核 2024年7月31日9:00至9月10日17:00,各市文化和旅游局指定专人对报考全国导游资格考试、中高级导游等级考试的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考生报名信息不再予以变更。 二、考试地点 导游资格考试:全省16市均设置考区,考生在报考地参加考试。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中高级导游等级考试:设济南、青岛两个考区,考生报考时选择青岛、烟台、威海、日照、临沂5市审核点的考生在青岛考区参加考试;考生报考时选择济南、潍坊、淄博、东营、滨州、德州、聊城、泰安、济宁、枣庄、菏泽11市审核点的考生在济南考区参加考试。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考试交费 导游资格考试: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关于明确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山东省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新报考生(共五科)收费标准为280元/人(其中,笔试考试费45元/人/科,现场考试费100元/人);已取得中文导游员资格证书报考外语导游员资格的考生收费标准为100元/人(现场考试费)。 中高级导游等级考试:山东省全国中级导游等级考试收费标准为132元/人(考试费66元/人/科);山东省全国高级导游等级考试收费标准为160元/人(考试费80元/人/科)。 四、考试结果复核 导游资格考试:考生需要对本人考试结果进行复核的,可自考试结果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考生所在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省文化和旅游厅汇总后报文化和旅游部复核。复核结果为最终结果,不予再次复核。考试结果复核工作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办理。 中高级导游等级考试:考生需要对本人考试结果进行复核的,可自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省文化和旅游厅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结果为最终结果,不再予以复核。 其他事项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办市场函〔2024〕210号)和《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评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全国中高级导游等级考试的通知》为准。 附件:1.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通知 2.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评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全国中高级导游等级考试的通知 3.各市导游资格考试、中高导游等级考试负责部门联系方式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7月24日 附件1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完善“导游人员从业资格证书核发”行政审批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旅办发〔2015〕202号),2024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定于2024年11月23日(周六)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 (三)身体健康; (四)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报名程序 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进行,报名程序包括提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审核、交费和下载准考证4个环节。 (一)提交报名信息 2024年7月31日9:00至9月6日17:00,考生可通过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名信息,网址为https://mr.mct.gov.cn(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入口),手机移动端可通过“文旅之声”微信公众号提交。考生须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证件照片、身份证扫描件(包括正、反两面,身份证有效期须覆盖考试日期)、学历证书扫描件并填报相关信息,上传材料的具体要求参见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考生不得在多地重复报名。 (二)报名信息审核 2024年7月31日9:00至9月10日17:00,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对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考生报名信息不再予以变更。 (三)交费 考生通过报名信息审核后可以交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7日17:00。交费成功后,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四)下载准考证 2024年11月18日9:00起,考生可通过网址或“文旅之声”微信公众号登录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准考证并自行打印。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或未交费的考生,无法下载准考证。 三、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考生报考全国导游资格考试,须同时参加笔试和现场考试(面试)。已经取得“导游资格证书”,需增加其他语种的考生(以下称“加试考生”)仅须参加现场考试(面试)。笔试采取机考方式进行,科目为《政策与法律法规》《导游业务》《全国导游基础知识》和《地方导游基础知识》,现场考试(面试)科目为《导游服务能力》。其中,《政策与法律法规》《导游业务》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全国导游基础知识》《地方导游基础知识》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每张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现场考试(面试)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现场考试工作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2024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大纲可通过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www.mct.gov.cn)下载。 四、考试时间
五、收费 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按照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报名费用。 六、考试结果公布 考生的考试结果以笔试成绩、现场考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满足划线要求为合格。加试考生的考试结果以现场考试(面试)成绩满足划线要求为合格。考生的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2025年2月24日9:00起,考生可通过网址或“文旅之声”微信公众号登录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考试结果。 七、考试结果复核 考生需要对本人考试结果进行复核的,可自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结果为最终结果,不予再次复核。考试结果复核工作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办理。 八、证书核发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和旅游部委托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核发“导游资格证书”。考生领取证书须提供与报名信息一致的材料原件,供发证人员核验。 九、其他报考事项 (一)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报考要求 1.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报考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按《关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报考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旅办发〔2008〕174号)有关规定执行,报名过程中也可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供资格审核。 2.台湾居民报名参加全国导游资格考试,须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供资格审核。台湾居民参加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其他要求与大陆地区考生相同。 (二)中等职业学校旅游类专业报考要求 2025届中等职业学校旅游类专业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且取得毕业证书,方可领取“导游资格证书”。 十、有关工作要求 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考试工作,加强管理、落实责任、严肃纪律,确保2024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顺利举行。 (一)加强考试管理。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考试工作的全过程管理,严格报名信息审核工作,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切实维护好考试的公平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二)落实考务责任。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进一步落实考务责任,强化履责意识,提高履职能力。对在考试组织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推诿拖延、擅离职守、隐瞒实情、漏报谎报等违反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追责并予以通报。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严肃考风考纪。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防范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对于考试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立即依规依纪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4年7月19日 附件2 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评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全国中高级导游等级考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办公室: 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2024年全国中高级导游等级考试定于2024年11月24日(周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中级导游等级考试 1.学历要求:初级导游报考同语种中级导游的,学历不限;初级外语导游报考中级中文(普通话)导游的,学历不限;初级中文(普通话)导游和中级中文(普通话)导游报考中级外语导游的,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初级外语导游、中级外语导游报考其他语种中级外语导游的,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2.执业经历:取得导游资格证书满3年(2021年11月24日前考取),或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导游资格证书满2年(2022年11月24日前考取),且在报考前3年内实际带团不少于90天,带团工作期间表现出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高级导游等级考试 1.学历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旅游类(包括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等专业)、外语类大专学历。 2.执业经历:取得中级导游证书满3年(2021年11月24日前考取),且在报考前3年内实际带团不少于90天,带团工作期间表现出良好的职业道德。 考生报名参加全国中高级导游等级考试所需带团记录以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团队信息为准,有效信息为2021年7月31日—2024年7月30日的带团记录,报名开始后填报的带团记录不计入考生参加本次考试的执业记录。 二、报名程序 全国中高级导游等级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进行,报名程序包括提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审核、交费和下载准考证4个环节。 (一)提交报名信息 2024年7月31日9:00至9月6日17:00,考生可通过全国中高级导游等级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名信息,网址为https://mr.mct.gov.cn(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全国中高级导游等级考试报名入口),手机移动端可通过“文旅之声”微信公众号提交。 1.中级导游等级考试报名信息上传要求:须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证件照片、身份证扫描件(包括正、反两面,身份证有效期须覆盖考试日期)、学历证书扫描件、导游资格证书扫描件、电子导游证扫描件。中级导游报考其他语种的须上传原中级导游证书扫描件。 2.高级导游等级考试报名信息上传要求:须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证件照片、身份证扫描件(包括正、反两面,身份证有效期须覆盖考试日期)、学历证书扫描件、中(高)级导游证书扫描件、电子导游证扫描件。 上传材料的具体要求参见全国中高级导游等级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考生不得在多地重复报名。 (二)报名信息审核 2024年7月31日9:00至9月10日17:00,各省级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办公室对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考生报名信息不再予以变更。 (三)交费 考生通过报名信息审核后可以交费,交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7日17:00。交费成功后,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四)下载准考证 2024年11月18日9:00起,考生可通过网址或“文旅之声”微信公众号登录全国中高级导游等级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准考证并自行打印。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或未交费的考生,无法下载准考证。 三、考试方式与考试科目 (一)考试方式 全国中高级导游等级考试采取全国统一命题,以机考方式进行。考试大纲可通过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www.mct.gov.cn)下载。 (二)考试科目 全国中级导游等级考试分中文(普通话)和外语考试。中文(普通话)考试科目为《导游知识专题》和《汉语言文学知识》。外语考试科目为《导游知识专题》和《外语》。各类别考生考试科目均为两科。其中,中文(普通话)考试以中文命题,以中文作答;外语考试以中文命题,以考生报考语种作答。 全国高级导游等级考试分中文(普通话)、英语两个语种,考试科目均为《导游综合知识》和《导游能力测试》。其中,中文(普通话)考试以中文命题,以中文作答;英语考试以英语命题,以英语作答。 四、考试时间
五、报名费用 各省级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办公室按照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报名费用。 六、考试结果公布 全国中高级导游等级考试阅卷工作由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两科成绩均满足划线要求的为合格,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2025年2月24日9:00起,考生可通过网址或“文旅之声”微信公众号登录全国中高级导游等级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考试结果。 七、考试结果复核 考生需要对本人考试结果进行复核的,可自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各省级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办公室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结果为最终结果,不再予以复核。 八、证书核发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由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委托各省级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办公室发放相应等级证书。 九、其他事项 (一)各省级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办公室负责组织报名、考场设置、组织实施考试等工作。 (二)各考场须全部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在考试期间实行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6个月备查。 十、有关要求 各省级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办公室要高度重视考试工作,加强管理、落实责任、严肃纪律,确保2024年全国中高级导游等级考试顺利举行。 (一)加强考试管理。各省级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办公室要加强对考试工作的全过程管理,严格报名信息审核工作,规范考务工作程序,切实维护好考试的公平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二)落实考务责任。各省级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办公室要进一步落实考务责任,强化履责意识,提高履职能力。对在考试组织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推诿拖延、擅离职守、隐瞒实情、漏报谎报等违反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追责并予以通报。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严肃考风考纪。各省级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办公室要采取有效措施防范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对于考试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立即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评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7月19日 附件3 各市导游资格考试、中高导游等级考试 负责部门联系方式
来源: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