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济宁市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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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科技局,济宁高新区科技创新局,济宁太白湖新区经发局,济宁经开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工作部署,围绕济宁科技创新和高质量发展现实需求,现开展2024年济宁市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1.申报单位 (1)申报单位应为在我市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 (2)申报单位治理机制健全,管理规范,信用记录良好,具备承担项目实施的能力。 (3)鼓励跨部门、跨单位、跨学科组建项目组,联合申报,合作研究。 (4)申报单位要认真履行项目审核推荐职责,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严禁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同一申报单位,申报项目不得以相同、相近申报材料重复申报。 (5)市直项目通过其主管部门(单位)推荐申报,其他单位均通过所在辖区科技管理部门推荐申报。 2.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为申报单位的全职人员,或为与申报单位签订工作合同人员,熟悉我市市情,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研究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 (3)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在同一年度仅能申报一项项目,且在申报时无未结题项目。为避免一题多报和重复立项,申请同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市级社科类项目的负责人以及课题组成员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市软科学项目。 (4)牵头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造成的后果由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自行承担。申报项目受理后,在评审立项过程中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材料。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申报者均应具有良好科研信用记录。 (5)申报材料中不得出现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能公开的内容,涉及内容应不涉密。 二、研究方向和支持方式 具体研究方向见《2024年济宁市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申报指南》。申报项目应覆盖指南确定的研究内容,有明确的理论创新或决策咨询价值,预期研究成果应明确具体。研究要立足我市实际,形成一批科技报告、政策建议、调研报告,为科技决策服务。 三、申报流程 1.申报主体 项目负责人自主申报,由申报单位审核通过后经主管部门推荐至市科技局,不受理个人(自然人)的直接申报。同一申报单位只能通过一个主管部门进行申报。申报项目未通过形式审查的,将不再另行递补。项目主管部门及申报单位应认真组织,严格审核,按照要求进行申报。 2.申报程序 (1)申报方式。项目负责人在济宁市综合科技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s://zqt.jiningdq.cn/technology/src/views/index.html)进行身份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已注册过的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不需再注册。为优化申报流程,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本次申报全程网办,无需提供相关纸质材料。 (2)申报流程。在服务平台完成个人帐号登陆后,通过点击首页“软科学申报”飘窗或右上角“个人中心”进入“申报管理”。在“软科学申报列表”中“新增”进行申报书填写提交。项目负责人确认无误后提交至项目申报单位审核,申报单位推荐至主管部门审核,由主管部门提交至市科技局。 (3)审核帐号管理。项目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网址为:https://zqt.jiningdq.cn/technology/dist/index.html#/login?redirect=%2Findex。单位(法人)账号由主管部门与平台技术对接后统一开通(审核账号、密码请联系技术人员咨询或开通)。 3.注意事项 (1)指南内容在济宁市综合科技信息服务平台中发布。 (2)项目立项计划下达后,立项项目需提供全套纸质材料归档保存,纸质材料须与网上申报材料完全一致,否则取消立项资格。 4.受理时间 项目负责人网上申报时间截至7月8日下午17:30,申报单位审核时间截至7月10日下午17:30,主管部门审核时间截止为7月12日下午17:30,届时系统将自动关闭。请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合理安排申报时间,提前进行修改和审核,避免临近系统关闭时集中上传或审核,由于上传或审核时间问题造成的后果由项目负责人、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自行负责。 5.联系方式 有意向申报业务者,请咨询汶上县科技局电话:0537-7281686;13355194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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