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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3000433565XH/2024-01416 组配分类: 专家解读
成文日期: 2024-04-07 发布机构: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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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 | 汶上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汶上县城区基准地价和国有土地租金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07 15:1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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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7日,汶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公布汶上县城区基准地价和国有土地租金标准的通知》(汶政字〔2024〕25号),为加深对《通知》的理解和把握,汶上县土地事务中心副主任吴新德对《通知》进行了全面解读。

基准地价是在城镇可建设用地范围内,对平均开发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的建设用地,按照商服、住宅、工业等用途分别评估某一估价期日,法定最高使用年期土地权利的区域平均价格。根据自然资源部和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工作要求,基准地价原则上每三年更新一次。汶上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汶上县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汶政字〔2020〕64号),自2020年8月6日起实施,上轮基准地价已实施三年多,根据工作安排,汶上县积极开展了新一轮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经公开听证、专家论证形成了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本轮基准地价评价范围依据汶上县“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和《济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成果,结合我县城镇开发边界范围,经过实地踏勘现场调研后,综合确定本轮汶上县城区基准地价评价范围,评价范围北至北二环路以北500米,东至小辛河、南泉河、东二环路中心线,南至规划环城大道中心线,西至西二环路以西500米、244省道中心线、泉河大道中心线、北泉河。本次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在2020年发布的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基础上,采用分类定级的方法将商服、住宅、工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分别划定四个级别,同时,以近3年的土地市场资料为依据,确定各级别基准地价。

城镇基准地价成果作为法定公示地价成果之一,具备政策指导性、价格权威性和数据时效性,作为区域的平均价格,可以宏观的代表一定范围内的土地价值,因此完全可以作为土地价格基准,为各项政策制定提供价格参考。城镇基准地价成果可直接服务于土地、房地产估价工作,是土地估价的主要方法之一。


具体联系人:张志超

联系电话: 0537-7236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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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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