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
您好!为加强幼儿园的收费管理,规范民办幼儿园的收费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推动我县学前教育事业健康有序的发展,县教育和体育局本着“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宗旨,对全县民办幼儿园收费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幼儿家长:
1.请您在为幼儿选择民办园时,请选择管理规范的民办幼儿园,同时还要仔细查看“两证”(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是否齐全,让孩子安心放心入园。
2.请您按照收费文件规定项目和标准交费。幼儿园收费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幼儿园收费文件标准附后),请您关注幼儿园收费公示栏,了解办园类别(省级示范、省级一类、省级二类)、办园性质(营利性、普惠性、非营利非普惠)、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监督电话等信息内容。在交纳费用时,请您仔细核对收费明细,确保所交费用与公示内容一致。如有任何疑问,可向幼儿园要求提供合理解释。
3.请您自觉抵制不规范收费。幼儿园保教费、伙食费等应在开学报名时统一依法依规收取,一般按月或季度收取,最长不得超过一个学期,严禁跨学期、跨学年预收。请您自觉抵制各种折扣、优惠预存、借款高息等宣传诱惑,避免造成经济损失。
4.请您自觉遵守规范化交费制度。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民办幼儿园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为加强对民办幼儿园收费资金的动态监管,县教体局制定了《汶上县民办幼儿园资金监管办法(试行)》,各民办幼儿园在符合条件的银行开设各园的银行基本账户(即日常结算账户)、资金监管账户,以上两个账户必须在各辖区乡镇(街道)教体办进行备案,请您交费至幼儿园开设的资金监管账户,主动索要正式缴费票据,以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各民办幼儿园资金监管账户二维码,银行或幼儿园会印制在致家长一封信的纸质版上,家长可扫码交费,也可到开户银行交费)
亲爱的家长朋友,幼儿的身心健康是我们共同的心愿,也是教育人持之以恒的奋斗目标。让我们携手并肩、同心协力,为规范我县民办幼儿园健康发展,营造幼儿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努力前行!
最后,祝您在新的一年,工作顺利,阖家幸福!
汶上县教育和体育局 监督电话:12315 0537—6551191
汶上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