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汶国用(2013)第083008000915号
汶上县顺发加油站
土地
370830201233GB0000W00000000
原证记载:兖梁公路以北、原汶上县磷肥厂以西
依据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2015)兖执指字第12号
公告单位:汶上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