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汶上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修改<汶上县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办法><汶上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汶政发〔2024〕10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背景目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破除制约发展的制度障碍,释放市场经济活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经对现行有效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县政府根据《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等新规定,决定对《汶上县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办法》《汶上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部分内容予以修改完善。
二、制定依据
1.《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
2.《公平竞争审查条例》
三、主要内容
一、将《汶上县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中的“备案”修改为“报送”;
二、删除原《汶上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授权发明专利资助等部分条款;修改知识产权运用资助部分条款,增加专利转化运用项目资助;降低部分保留项目的资助标准;对文本表述进行了精练。修改后,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鼓励、扶持企事业和个人开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与服务等工作。
修改后《汶上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含总则,资金使用范围与资助奖励标准,申报管理与监督,附则共四章16条。
第一章总则共4条,包括制定依据、专项资金定义、文件适用范围、遵循的原则和管理模式。
第二章资金使用范围与资助奖励标准共5条,资金主要用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服务和奖励等方面资助与奖励,包括具体项目内容和扶持标准、支持限额等。
第三章申报管理与监督共5条,包括项目管理程序,绩效管理和监督,项目单位申报责任规定。
第四章附则共2条,包括解释权和生效时间。
四、主要特色和亮点
修改后《汶上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一)突出激发知识产权创新活力,提升市场核心竞争力。实施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围绕我县重点特色产业,以专利导航赋能产业为导向,明晰产业发展方向和创新重点,规划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路径,助力产业创新发展。(二)突出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鼓励专利技术的转化运用,降低转化成本,激发创新活力,促进技术进步。修订完善专利奖奖励设置,突出知识产权成果运用和高质量发展导向。(三)突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协作和知识产权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推进社会共治,共同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四)突出扩大知识产权服务供给,提高便民利企能力。推动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的培育和建设工作。新增公共服务补助,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五、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审计局
联系人:王昊基、赵伟
联系电话:0537-3318212 、0537-7283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