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好客山东·食在汶上”名菜名厨名店评选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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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发掘我县各类特色名菜、名厨、名店,打造美食消费场景,持续激发汶上旅游消费活力,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好客山东·食在汶上”名菜名厨名店评选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名菜 1.菜品名称应符合本地通俗称呼,较为规范、易传播、便于理解。 2.菜品应为群众和游客普遍喜爱,符合本地风俗习惯和餐饮风格。 3.菜品原材料应选用本地特色食材,食材安全,符合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要求。 4.菜品制作应体现本地传统技艺,具有汶上风味特色。 5.菜品应具有文化内涵,能体现本地民俗文化。 (二)名厨 1.热爱餐饮事业,在行业内有较高声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不良行为记录,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 2.拥有中式烹调师技师三级(高级工)及以上职称,在我县从事餐饮行业8年以上。 3.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有省级及以上获奖的代表菜品,并有受市场欢迎的特色菜点不少于3道。 4.职务为主管、厨师长及主厨以上职务,具备一定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业知识且近两年食品安全培训考核合格。 5.县级及以上厨师职业技能比赛的获奖选手、非遗传承人或市级工匠等特别优秀的个人,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名店 1.名店应为证照齐全,应有固定的店名,且正式营业满3年以上,装修装饰应具有地方特色元素,整体风格突出当地文化,符合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等相关规定。 2.名店菜单中提供“汶上名菜”中的菜品,主动推荐并供应符合“汶上名菜”标准的菜品。 3.从业人员(包括经营管理人员、厨师、美食讲解员等) 应符合餐饮从业资格要求,持证上岗;厨师应具备美食制作技艺,能制作“汶上名菜”相关菜品;店内应配备美食讲解员,主动宣传汶上美食文化。 4.名店在社会和消费者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获得过餐饮领域县级及以上荣誉,积极开展或参与汶上美食品牌推广活动,应做好“汶上名菜、名厨、名店”相关信息收集,掌握菜品销售情况和顾客喜爱菜品情况。 5.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菜品明码标价;积极参与并通过属地市场监管部门2022- 2024“清洁厨房”建设评估;近3年未发生食品安全、燃气安全等重大安全生产问题被监管、执法部门处罚或被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归集并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二、评选流程 县委宣传部、县文旅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融媒体中心及餐饮协会等组成活动组委会,按照公开征集、资格审查、遴选评审、结果公示、择优推荐等程序组织实施。 三、申报要求 请参评单位或个人,务必按照材料清单要求提报材料,认真撰写申报材料,体现地方特色,并于12月30日前报送至ws7234108@163.com。12月31日起不再受理申报事项。 未尽事宜请详询贾科长,联系电话:18266866136 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申请表 编辑:贾维波 审核:史进利 终审:王颜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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