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上县人民法院召开优化营商环境6543破产审判品牌新闻发布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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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2日(星期四)上午9:00,在汶上县为民服务中心2楼会议室,召开“优化营商环境 汶上县人民法院6543破产审判品牌”新闻发布会。汶上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林海建;汶上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刘珍;汶上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利振;汶上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二庭庭长顾旋;汶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管科副科长王鹏,介绍汶上县人民法院6543破产审判品牌和公益清算的有关工作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邀请汶上县人民政府网、汶上县融媒体中心、汶上新闻网、中国报道网记者参加发布会。 主持人: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汶上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今天很高兴邀请汶上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林海建;汶上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刘珍;汶上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利振;汶上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二庭庭长顾旋;汶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管科副科长王鹏。请他们一起为大家介绍汶上县人民法院6543破产审判品牌和公益清算的有关工作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参加本次发布会的记者有:汶上县人民政府网、汶上县融媒体中心、汶上新闻网、中国报道网等新闻媒体记者朋友。 首先,请林海建院长为大家介绍汶上县人民法院“6543”破产审判品牌有关情况,有请。 林海建(汶上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们、市民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借此机会向一直以来关心和支持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社会各界朋友表示衷心感谢!下面我介绍一下汶上县人民法院“6543”破产审判品牌。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要健全企业破产机制,探索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推进企业注销配套改革,完善企业退出制度。做好破产审判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内容,对市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至关重要。汶上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严格执行县委《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依法履行职责,探索建立了党委领导下的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构建法院与纪委监委,公安、人社等政府部门“信息共享、问题共研、争议共调、滥权共管”的工作体系,总结形成了汶上县人民法院“6543”破产审判品牌。 一、依托府院联动,组建“六个专班”,构建破产审判“新格局” 紧紧围绕县委“强提升、塑优势”工作主线,将破产审判工作纳入全县社会治理大局去思考谋划,在县委重点破产案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建“法律指导、资产处置、安保维稳、职工关系确认、债权债务清收、督导问责”等六个工作专班,与纪委监委,公安、工信、人社、信访、税务等政府职能部门密切配合,为平稳有序推进破产审判案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一是法律指导工作专班,由法院牵头,具体负责指导破产审判中的专业法律问题。二是资产处置专班,由工信部门牵头,具体负责监督破产管理人处置破产企业资产的工作,灵活处置破产资产,确保资产价值最大化。三是安保维稳工作专班,由公安机关牵头,具体负责安抚、疏导职工及债权人情绪,处置舆情,维护秩序。四是职工关系确认专班,由人社部门牵头,具体负责审查劳动关系和职工债权。五是债权债务清收专班,由破产管理人牵头,具体负责配合管理人审核企业债权、债务。六是督导问责专班,由纪委监委牵头,具体负责监督破产企业清算工作,接受群众举报,处理破产工作中存在的弄虚作假、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等违规违纪行为。 二、做实府院联动,兑现“五大利好”,巩固破产审判“新成效” 将破产审判工作作为激发经济发展活力的重要抓手,在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下,淘汰落后产能,推动“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助力有发展前景的企业涅槃“重”生、“整”装前行。通过各类破产案件的成功办理,“破”出效能最大化,“产”出发展新活力,兑现破产审判“五大利好”。一是可以助力财政部门对上争取资金,借助企业欠缴基本养老保险核销政策,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二是可以释放土地等招商引资稀缺资源,使土地、设备、劳动力等生产要素重新焕发活力。三是可以出清僵尸企业,净化市场主体;四是可以使债权人依法公平受偿,有效维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五是可以帮助党委政府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山东泰康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破产一案中,汶上法院报请县委统筹协调公安、信访、人社、工信 、国土等部门,每周召开破产推进会,有序推进案件办理,成功释放土地资源52075.5平方米,化解债务1.4亿余元,核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6000万余元,解决了5000余名职工安置的后顾之忧。 三、创新府院联动,健全“四项机制”,开辟破产审判“新路径” 不断健全完善府院联动模式下的“协同推进、简案快审、管理人监管、多元化处置”四项工作机制,推动破产审判工作高效有序运行,有力提升破产审理质效。一是系统推进机制。“一案一策”全面细致排查影响破产案件审理工作开展的堵点难点问题,加强与有关部门单位的协调配合,精准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实现重整后的企业尽快盘活重生、破产清算后的企业尽快退出市场,全力解决企业破产中涉及费用保障、产权瑕疵、债券股权、重整招商、职工安置、税收政策、信用修复等重点难点问题,达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二是简案快审机制。实行“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的原则,通过简案快审,指导财产、债权、债务关系清晰的“三清”案件和“无产可破”等案件走简易程序,大幅提高了破产清算案件的审理效率。在办理汶上县城关供销合作社破产清算案中,汶上法院把债权人会议议程合并进行,并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将相关事项进行告知和表决,节省了大量时间和资源,该案仅用92天即告审结。三是破产管理人监管机制。出台《管理人考核办法》《评分标准细则》等文件,督促管理人勤勉履职,以谈话督促、发函催告等多种形式推进管理人工作。注意发挥债权人会议及债委会的监督作用,涉及债权人重大利益问题及时提交债权人会议或债委会表决,让案件办理始终在阳光下运行。四是破产多元化处置机制。根据企业现状和债权人的利益诉求,因案施策,指导管理人和债权人寻求利益的平衡点,灵活采取破产清算转和解、重整转和解等模式结案,实现企业的涅槃重生。汶上县郭楼供销社破产一案中,汶上法院不拘一格、勇于探索,灵活运用《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指导管理人和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采取破产清算转和解模式结案,使基层供销社的职能和资产得以保留,同时甩掉了多年的资金压力包袱,使企业重新焕发青春活力,唤醒了记忆,延续了乡愁。 四、深化府院联动,完成“三大转变”,实现破产审判“新突破” 经常开展“回头看”,进行“一案一总结”,常态化深入企业调研查找企业经营不善、濒临破产的原因,强化矛盾问题源头治理,以理念转变提升破产审判工作内涵,实现了破产案件办理的三大转变。一是从被动向能动转变。主动与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接,出台《关于推进僵尸企业公益清算强制退出的实施意见》,开展公益清算工作,净化市场主体。2023年、2024年,汶上法院连续两年开展公益清算工作,目前已有57个企业通过公益清算程序有序退出市场,净化了市场主体,优化了营商环境,在全省走在前列。根据到企业调研情况,有针对性发出司法建议、开展法治宣讲,助力企业防范经营风险。二是从注重“破”到注重“立”转变。坚持“不‘破’不‘立’”,严把立案标准,即对不具备破产条件,有一线生机、有挽救可能的企业不予立案;严把破产终结标准,坚持“不‘立’不‘破’”,即破产程序终结前,要制定风险评估预案,做好招商引资的配套工作,确保“破产终结”与“招商引资”无缝衔接,避免“一破了之”。在办理汶上县第四棉花加工厂破产清算案件中,汶上法院通过府院联动机制,由县政府牵头土管等部门对厂区土地进行瑕疵出让,将土地及地上附属物一并进行公开拍卖。同时,管理人在线下同步寻求竞买意向人,搜集资产买受意向,避免多次流拍导致资产价值减损,最终由汶上县民泰国家粮食储备库公开竞拍成功,建设了粮食储备库,职工债权得到100%清偿,保障了粮食安全,实现多方共赢。三是从“按部就班”到“机制创新”转变。勇于“揭开公司面纱”,对法人人格混同的法人合并破产审理。在办理汶上县佳洁服装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工作中,发现该公司与另外一家公司密切关联,存在人格、财产高度混同情形,依法裁定合并破产清算,解决了员工、资产、负债等难以区分的问题,提高了破产效率,降低了破产成本,保证了全体债权人公平受偿。该案化解不良资产3813万元,切断担保圈债务额2.3万元,盘活资产2091万元,释放土地资源 4398平方米,安置企业职工 66人。梳理执行终本案件,扎实开展执破融合工作。今年,为深入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破融合”的有关工作部署,汶上法院成立“执破融合”工作领导小组,对1500余件被执行人为公司的终本案件进行梳理审查,率先在全市推动执破融合案件办理工作。 主持人: 感谢林院长的详实发布!接下来,进入记者提问环节。提问前,请举手示意并通报所代表的媒体机构,请开始提问。好,请那位记者提问。 县人民政府网记者: 汶上县人民法院总结形成了“6543”破产审判品牌,请介绍一下县法院近年来破产审判工作取得的成效。 主持人: 好的,这个问题请刘利振专委回答。 刘利振(汶上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2020年以来,汶上法院共审结各类破产案件131件(2024年已审结各类破产案件58件),累计化解债务19.6亿元,切断担保圈债务2.9亿元,释放土地5.69万平方米,安置企业职工9000人,核销基本养老保险1.2亿余元。2024年8月,汶上法院“6543”破产审判品牌被省高院转载推广。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胜良对汶上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充分肯定,批示要求在全市推广汶上法院“6543”破产审判品牌和公益清算工作经验做法。2023年、2024年,汶上法院破产审判工作连续两年受到县委通报表扬,牵头的“办理破产”优化营商环境平时考核指标位列全市第1位。“破产清算转和解 司法审判提质增效助力企业发展”入选济宁市政法机关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山东省法学会在汶上法院设立首批“府院联动机制研究示范基地”;京东集团在汶上法院设立破产审判数智化建设实验基地;“汶上县南旺供销合作社破产清算转和解案”被评为山东法院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系全市法院唯一。 主持人: 感谢刘利振专委的介绍,请继续提问。好,请那位记者提问。 县融媒体中心记者: 针对县社系统破产案件,清算组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怎样的效果? 主持人: 好的,这个问题请刘珍主任回答。 刘珍(汶上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刘珍): 近年来,县供销社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民法院指导下,持续深化社属企业改革,通过开展合同管理专项整治和“三降两清一扭”专项行动,在推进全县供销系统高质量发展方面取得3个“亿元新突破”,即:化解历史债务1亿元以上,企业职工受益1亿元以上,盘活社有资产1亿元以上,甩开了历史的包袱,撸起了干事的袖子,供销社为农服务综合实力得到显著提升。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坚决扛起政治责任。成立了工作领导专班,每月定期召开破产专题座谈会,对进入破产程序的社有企业债权债务进行全面认真梳理,研究制定可行措施,逐步逐项解决。截至目前,全县系统共有12家社有企业完成破产程序,有效化解社有企业债务1.06余亿元、基层供销社债务3100余万元。二是保障职工权益,防范化解隐患风险。积极与县法院沟通汇报,充分运用“府院联动”机制,按照稳中求进的总原则,逐一制定破产推进方案,推进“僵尸”企业快速出清,加快推动遗留问题解决。共计兑付、核销职工债权1亿元以上,有力保障了社有企业、基层社和职工合法权益。三是释放发展动能,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企业债务化解和破产终结工作走在全市前列,释放了闲置土地600余亩,采用自用、出租、处置、合作等多种方式,盘活闲置低效资产1亿元以上。 郭楼供销社创造了全国供销系统首例宣告破产后转和解的典型案例,被山东电视台每日新闻报道,南旺供销社破产转和解案例被省高院评为“2022年度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下一步,全县供销社系统将在县人民法院指导下,深化综合改革,着力破解矛盾问题,优化完善体制机制,高质量推动社有企业发展,汇聚起推动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精神力量。 主持人: 感谢刘珍主任的介绍,请继续提问。好的,请那位记者提问。 中国报道网记者: 汶上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下一步,县法院将如何开展破产审判工作? 主持人: 好的,这个问题请顾旋庭长回答。 顾旋(汶上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二庭庭长):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破产审判工作中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统筹“破”与“立”,注重发挥破产审判拯救和出清的“双重功能”,不断提升破产审判工作质效。具体来讲,要深刻认识破产审判涉及职工安置、资产处置、税收处理、风险防范、社会稳定等多方面问题,既是专业性很强的审判工作,也是政治性、社会性很强的治理工作,必须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将破产审判工作纳入社会治理大局,推动建立破产审判府院联动常态机制,通过完善党委领导下的府院联动机制,以“加法”联动实现“乘法”效应,不断提升破产审判工作联动性和精准度,实现由“具体的一案一议”到“常态的共商共治”。要内强实力,不断提升队伍政治素养、业务素养和职业道德素养,增强履职本领,持续优化破产审判机构建设,全面提高破产审判工作专业化、职业化、信息化水平。 要外延服务,树牢“抓前端、治未病”的理念,在办案过程中,针对企业商业风险、劳资风险、诉讼风险和执行风险等提出意见建议,强化企业应对风险能力,从源头上减少案件产生。 主持人: 感谢顾旋庭长的介绍。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现场提问先到这里,如果记者朋友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问题,可以在发布会结束后,联系汶上县人民法院,联系电话:0537-7286189。本场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再次感谢几位发布人,也谢谢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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