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洪昌、马香兰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汶上县长乐湖小区8号楼2单元2-101室不动产权证遗失,不动产权证证号为:鲁(2019)汶上县不动产权第0001518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胡洪昌 马香兰
2024年10月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