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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上县召开保障性租赁住房新闻发布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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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我县召开保障性租赁住房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县委宣传部新闻科科长张明主持,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发展中心主任杜东方、副主任王林燕、住房保障科科长吴庆超出席。县人民政府网、县融媒体中心记者受邀参加新闻发布会。 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发展中心主任杜东方介绍我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开展情况。 目前,我县通过政府投资、企业自建,共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1750套,总建筑面积9.3万余平方米;实物配租累计保障住房困难家庭2700余户,发放租赁补贴100余万元,循环保障住房困难家庭1600余户。 一、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 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坚持动态审查、季度巡查,严格处理空置、转租、转借等违规情况,及时清退不再符合入住条件的家庭,安排住房困难家庭入住,保障困难群众利益。2022年,共清退分配146户,2023年一季度已清退分配35户,二季度已清退分配52户。 二、加大青年人才住房保障力度 对企业青年人才不仅以实物和住房租赁补贴的形式进行保障,还继续探索购房补贴的保障模式,对专科生家庭、本科生家庭、研究生家庭分别发放3万、4万、6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2023年预计发放补助资金30万。 三、打造智慧物业管理系统 配置智能管理系统、智能充电设施设备、高空抛物系统、梯控识别系统、车辆道闸识别系统、财税系统、消防联动系统,坚决打击飞线充电、电车上楼、高空抛物等社会乱象,方便业主生活。为严厉清查转租借租、长期闲置等违规情况,采用指纹锁和第三方机构巡查相结合的模式,比对入住人员信息,以技术手段清退不再符合条件的住户,努力实现公共资源的公平善用。 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一端连着城市发展,一端连着民生福祉,事关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下一步,中心将继续坚持民生导向,坚持“实物配租为主,货币补偿”为辅的工作思路,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和货币保障力度,为汶上县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借此机会,恳请各新闻媒体能够持续关注和宣传我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 一、刚才听到中心保障性住房的清退和分配,能不能详细介绍一下是如何清退和分配保障性住房的? 在保障性租赁住房清退方面,主要采取以下三条措施: 1、坚持动态管理,通过日常巡查、季度巡查,对小区内转租、转借、长期闲置的房屋予以清退。 2、联合住房保障成员单位,形成审核联动机制,每半年对入住家庭的住房、收入、户籍、车辆、婚姻等情况全面核查,比如已经购置房产、购置高价值车辆、户籍变动等不再符合入住条件的家庭按照工作流程予以清退。 3、积极探索公租房管理新模式,通过指纹锁、信息管理平台,对入住家庭录入指纹,限定入住人员,用技术手段杜绝转租、转借行为,也能对闲置房屋信息统计,更高效快捷的了解房屋居住情况,提高服务管理水平。 我们不断完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审核分配流程,执行初审、核查、公示、登记等程序,对申请人员的房产、收入、户籍、车辆、婚姻等情况全面核查,并对审核结果汇总公示。审核完成后,举办专门的分房仪式,请纪委同志监督分配过程,采取两轮抓阄,第一轮确定入座顺序号,第二轮根据入座顺序号依次抓取选房顺序号,最后根据选房顺序号选择房源,全过程公开透明,杜绝人为因素的干扰,保证选房工作的公正性。 二、您好,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多少元?申请需要什么条件? 我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分为廉租房600元/年、公租房1800元/年,保障人群主要分为城区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家庭, 中低收入家庭申请条件为: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城区城镇常住户口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 3.无私有住房,或虽有私有住房,其家庭成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本人及其家庭成员未租赁公房或单位公房; 其中廉租房保障范畴: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低保家庭); 新就业人员申请公租房的条件为: 1.具有城区居民常住户口或居住证; 2.毕业不满5周年; 3.已与申请区域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2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并在该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 4.申请人本人、配偶及父母在申请区域内无私有住房并未租住政府或单位公房; 5.新就业人员取得保障后,最长保障期限为36个月,期满经复核仍符合中低收入家庭保障条件的,可以按照中低收入家庭续租。 下一步,中心继续认真落实住房保障新政策,逐步扩大保障群体类别和保障区域范围,及时把有住房需求的家庭给予住房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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