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承担的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涉及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不力,对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放松要求,导致智能喷淋、进出洗车、路面硬化、裸地覆盖等措施落实不到位。目前,该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通过验收。
汶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立即组织人员对全县在建建筑工地进行起底式大排查,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常态监管建筑施工工地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8个100%”、6项加细加严措施及视频和PM10在线监控。
目前,全县所有在建建筑工地已全部落实扬尘污染防治“8个100%”、6项加细加严措施,并严格遵守《济宁市扬尘治理工作导则》及济宁市“四位一体”工作要求,已达到验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