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汶上县水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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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17日至4月24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9月13日,县委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县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存在四大类问题,并提出12项意见建议。我们完全接受县委巡察组的巡察意见,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一)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根据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 局党组织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对反馈的问题认真进行了研究部署,要求各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迅速行动并主动认领问题,迅速制定整改方案,并以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以点带面,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巡察反馈意见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二) 坚决开展整改落实。成立了汶上县水务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整改落实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局党组负责,分管领导按照各自分工牵头负责。局党组及时研究解决整改工作,掌握整改进度,解决存在问题。各有关科室严格按照整改工作台账,对号入座、主动落实,不掩饰、不回避、不推脱,迅速将整改问题摆在重要位置进行落实。 (三)严格开展督导检查。局党组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带头落实整改措施,集中力量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对照整改任务,建立对账销号制度,分类别、分时段抓好整改,确保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党组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定期指导和检查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推动水务系统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实行台账式和销号式管理,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并抓好巩固提高。 (四)大力巩固整改成果。积极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体系,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激发的正能量转化为推动全县水务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不扎实,履行核心职责有差距 1.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水利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批示不深入,贯彻落实不力。党组学习领会精神实质不够,抓落实有差距。一是“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局党组未制定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具体措施,部分党员干部对“第一议题”制度理解不够。2021年以来召开党组会议、党组扩大会议22次,只有11次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二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水利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简称“十六字”方针)不系统不深入。2020年、2021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共开展19次集中学习,仅有1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水利工作的重要论述。集体学习次数偏少,未按照要求组织班子成员开展交流研讨。部分党员干部对“十六字”方针不熟悉,理解不透彻,学用结合不够。落实“节水优先”有差距,在中水利用、水资源管理等方面做得不够,政策研究跟进慢,争取上级政策、资金力度不大。中水集中利用储蓄水设施不健全,管网不配套,全县中水利用率偏低。现有3座污水处理厂日产中水7万吨,实际工业利用中水仅1万吨/天。在节水型社会创建过程中,动员宣传不到位、推进措施不力,济宁中银电化有限公司等工业节水单位创建成效不明显。三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2021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指示要求有差距。2019年至2021年局党组没有制定落实方案和跟踪落实措施。2022年2月,局党组虽然制定了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了七项重点工作,但存在应付现象。方案中第四项“聚焦打造安全高效现代水网”与第六项“深度融入沿黄地区合作发展格局”制定的目标任务完全一致,第五项“全面加强城乡生活污水治理”未制定农村污水治理目标任务。部分目标任务未按期完成,如,实施排水沟疏挖及桥涵建设任务中,未考虑到唐河引水闸等闸坝安全问题严重,需报废重建,增加了工程难度,以致工期推迟到年底。 整改落实情况:提高党组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进行常态化学习和落实。一是认真落实了第一议题制度。制订了《关于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并印发到各支部,督促各支部做好落实。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水利相关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专题培训班,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坚持率先垂范,党组成员、科室负责人带头学习,党组书记抓党组、党组成员抓分管科室,在全局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十六字”治水方针,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水利相关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十六字”治水方针知识点解读印发至全体干部职工,便于随时学习,同时党组对学习成果每月安排各支部对每名党员通过现场提问的方式进行抽查。切实利用好学习强国和灯塔-党建在线平台,强化对相关知识范围的自主学习,加强日常学习监管。二是全力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2021年7月制定印发了《汶上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以提升全社会节水意识,促进高效节水技术推广和应用,构建节水型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控制水资源消耗强度为重点,全面推进汶上县节水型社会建设,2021年11月,汶上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顺利通过省水利厅验收,2022年6月,顺利完成水利部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复核工作。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省政办〔2022〕95号)要求,对国家公布的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市、区),每个区域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资金补助,目前我县正在积极争取。落实“十四五”节水规划,确定年度节水载体建设目标任务,2022年8月创建节水小区6家。按照山东省节约用水“十四五”规划,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0%以上,2022年6月,我县再生水利用规划措施、方案纳入到汶上县现代水网规划中。进一步加大再生水利用力度,提高城镇生活污水、工业废水收集率与处置率,构建再生水利用管网,提高再生水利用比例。进一步加大节水型企业创建力度,督促中银电化等企业加大节水设施建设,不断提升节水成效。三是严格落实了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因2019-2021年上级未明确要求制定具体落实方案,我局根据工作职责,对涉及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污水管网改造等相关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多次进行安排部署,认真进行了落实,累计治理农村生活污水160个行政村,铺设污水管网24.7公里。2022年2月20日局党组制定了《汶上县水务局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明确了重点任务和推进措施,按照上级要求完善了方案目标和措施,积极开展督导检查,确保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落地。针对城乡污水治理工作,2019年11月我局编制完成了《汶上县农村污水治理实施方案(2019-2025年)》,于2019年11月经县政府批复,并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备案。2020年完成上级安排任务85个行政村、2021年完成75个行政村、2022年完成120个行政村、2023年完成县域内的所有行政村污水治理任务。目前2022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已全面完成。 2.履行职责不到位,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充分。一是水系水网体系建设不完善,系统治理推进慢。目前县域主要水系已实现纵向联通,但水系横向联通滞后,田间、村庄排水系统与骨干河道连接有卡点。二是水资源管理不严不实。落实保障水资源配置政策有堵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与县水务局沟通不畅,存在取水许可审批不严谨,导致审批供水量长期虚高问题。如2021年如意纺织年许可地下水80万立方米,实际用水30万立方米;化工园区年许可地表水300万立方米,实际用水160万立方米。地表水供水配套不足,2020年建成中都水库—化工园区供水主管网,但未建立地表水供水配套体系,化工园区近40家企业,仅有3家建成供水配套。执行工业用水审批制度不细致,导致后期超计划用水。城区自备井清查工作力度、广度不够,部分宾馆、洗浴、洗车场所等自备井前脚封停、后脚启用,禁而不绝。2019年以来,群众通过O2O平台、政府热线反映自备井问题39条。三是推动水土保持和水生态建设工作力度不够。水土保持监管不全面,没有做到应管尽管,2019年至2021年,只对水利部和省水利厅反馈的129个违法违规项目进行了监管,未将没有航拍到的项目纳入监管。对水土保持在建项目掌握不全,且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信息互通共享不够,未能从源头上加强对在建项目的监管。对水生态建设监管不力,未能及时处置小汶河东支倾倒锯泥、溢流入河问题,2020年被《问政山东》济宁专场通报曝光,原水政监察大队队长曹恒斌被问责。四是工程监管弱化。合同签订及进度管理不规范,汶上县泉河南支河道治理工程及高效节水灌溉工程项目,四个标段合同均约定工期为70日历天,而实际工期为132日历天。大汶河防洪治理工程(济宁段)2、3标段合同均约定工期为270日历天,实际工期为308日历天。施工合同内容要件不完备,未严格执行内控制度,2019年大汶河防洪治理工程(济宁段)施工合同签订时未写明合同生效时间,主管单位未加盖局长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或签字。施工现场管理不严格,城乡供水一体化、大汶河防洪治理工程(济宁段)部分施工日志不完整,无施工记录人签字,部分监理日志记录不详细、不规范,不能真实客观反映工程进展情况。五是水务执法质量不高。执法力量薄弱且分散,未形成执法合力,执法专业性不强,处罚把关不严,案件办理存在立案不及时、被罚主体认定审查不严谨、执法文书不规范等问题。2019年以来的处罚决定书多次出现违法所得与罚款混同的情况。在2019年第16号执法案件中,因未确认核实当事人身份,作出的处罚决定被县政府行政复议撤销。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了现代水网规划建设。2022年7月通过公开招标,由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山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编制了《汶上县现代水网建设规划》,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经积极与省、市水利部门沟通,将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湖东排水河(汶上段)治理工程列入2022年度省级重点水利工程,将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二期)建设列入省级重点水利建设工程调整增加项目,目前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全部完成、湖东排水河(汶上段)治理工程已开工建设。新调整增加的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二期)正准备招投标工作,计划2023年实施,在保障县域水网纵向连通的同时,逐步完善水系横向连通,改善区域防洪除涝能力、提升水生态环境。同时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做好村庄及田间排水沟渠与骨干排水沟的连通,确保田间及村庄涝水顺利汇入骨干排水沟渠。二是严格水资源管理。严格落实取水许可制度,加强与行政审批服务局沟通协作,确保取水许可审批符合实际。严格落实行业用水定额论证核定许可水量,对超定额的申请水量不予许可,严控许可总量,如意纺织年许可地下水80万立方米,实际用水30万立方米的问题已经立行立改,经多次与企业进行沟通,已经由企业主动申请变更调减许可水量,变更后的取水许可水量为每年30万立方米。化工园区年许可地表水300万立方米,实际用水160万立方米的问题。该问题立行立改。涉及的用水单位为阳城电厂和中银电化。阳城电厂优先使用中水,地表水为备用水源,当中水不能满足正产生产时启用地表水水源;中银电化建设了地表水处理设施,已经具备运行条件,但因地表水水质不稳定,造成该单位水处理设施不能稳定运行,该单位已承诺进行地表水处理设施升级。我局要求企业逐步加大地表水利用力度,且该企业自行配套中水利用设施,按照优水优用、劣水劣用的原则,优先使用中水。我局与化工园区管委会多次联合工作,封停化工园区自备井9眼,对圣元环保电力、汉峰新材料等用水量稍高的单位配置地表水54万立方米,且已具备供水条件,由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状况取用水。地表水供水配套不足的问题已整改,化工园区配套设施(企业用水)由管委会负责,目前已经由汶上公用水务有限公司投资在园区建设地表水厂一处,处于可研选址阶段。企业用水计划由企业根据自身生产计划或预期生产状况进行上报,根据近三年平均值进行用水计划批复,超计划用水执行超额累进加价政策,发挥水资源税杠杆作用,倒逼企业加强管理,实现节水。在今后工作中,对该问题落实事前控制,严格执行山东省各行业用水定额,复核审批总量,紧贴企业生产情况,及时预警。该措施长期管理。城区自备井问题已立行立改,已完成对我县洗浴、加油站洗车的摸排工作。2019年以来群众反映自备井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核实。经核实属实的,符合立案的已经立案查处;符合政策的规范管理,办理取水手续,安装远程监控设施;对不合法的小微型取水由工作人员现场封闭。2022年立案查处10家,封停自备井43眼,规范取水22家。三是加大了水土保持监管力度。根据2019年3月30日汶上县委办公室和县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汶上县水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汶室字[2019]26号),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权划归行政审批部门,为了从源头上控制,2022年5月19日县水务局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发送了《关于推送生产建设项目信息的函》,建立了信息共享制度。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要求,水行政主管部门职责就是对生产建设项目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下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巡查,强化监管,做到了水土保持项目应管尽管。进一步加强水行政执法力度,对小汶河东支锯泥倾倒问题,我局已联合相关乡镇政府及部门进行了处理,已于2020年11月份整改完毕。四是强化了水利工程监管。大汶河防洪治理工程(济宁段)施工期间,因受大气污染防治应急响应、春节假期、冬季低温等因素影响,造成合同约定工期响应延长,导致实际工期较合同约定工期增加,在以后的工程施工中,我局将对在建和拟建工程加强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计划,提前预判可能影响工期的因素,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对环保、恶劣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工期情况,提前制定应对措施,科学合理安排工期,确保工程按期完工;对施工合同目前已按照巡视组要求完成整改,完善了合同签订生效时间、加盖了主管单位负责人签章。对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大汶河防洪治理工程(济宁段)施工日志不完善问题9月20日前已按照巡视组要求完成整改,完善了记录人签字。五是切实提高执法水平。科学整合水资源、水土保持等执法力量,建设统一高效的水行政执法队伍,每季度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执法培训,主要针对执法流程、执法文书、办案能力等方面进行培训,进一步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确保执法专业合规、把关严格、立案及时、文书规范。对2019年以来的处罚决定书进一步进行了梳理,对执法案卷开展回头看活动,对查找出的程序、文书、罚款等不合规问题进行了整改,目前已整改完成。 3.落实全面深化改革要求有差距,形成政策合力有欠缺。一是超前谋划不够。对水务改革发展的长远规划考虑不足,目前只编制了水务工作“十四五”规划大纲,未进行系统规划。2012年编制的全县现代水网规划一直未进行修订完善,2021年底才提出现代水网修编。二是机构改革落实不到位。2019年党政机构改革,农村排水及污水处理等职能划归县水务局后,对相关专业技术要求认识不足,业务技能培训少,干部专业素养欠缺。执行机构编制政策不严格,2021年5月事业单位改革后,县水利事业发展中心应内设16个科室,而实际设立了19个科室。三是污水处理费征收未破题。2019年至2021年已批自备井235个,但是至今未征收自备井污水处理费,涉及金额较大。四是落实河长制不力。主动牵头意识不强,统筹指导作用发挥不充分,未编制部门联动综合规划和实施方案,未严格执行县级河长联系单位每月信息报送制度。对河长巡河动态掌握不及时,督促基层巡河加大力度、保证频次有欠缺,2021年12月巡河系统APP统计数据显示,有6个镇街的12名乡镇级河长巡河次数未达到“乡级河长巡河每旬不少于一次”的规定,义桥镇村级河长27人应巡河108次,实际巡河19次;白石镇村级河长16人应巡河64次,实际巡河17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成了现代水网规划编制。2022年7月份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由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山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对我县“十四五”期间以及远期水利发展及目标编制了《汶上县现代水网建设规划》,目前已编制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二是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能。对于新划转职能切实做好了职能定位、服务范畴、业务技能等知识培训,邀请了改革前职能所在单位人员给相关科室人员进行了业务技能培训及交接,实现了工作顺利衔接。三是配合做好污水处理费征收。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使用自备水源的单位和个人,其污水处理费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单位征收”。2019年-2021年,因机构改革,相关职能不够明晰、自备井污水处理费征收机制不完善等原因,我县未对自备井征收污水处理费。下一步,我局将依照有关规定,配合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做好自备井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四是深化推进河长制工作。编制完成了《汶上县河长制部门联动综合规划和实施方案》,明确了责任分工,细化了工作任务,充分发挥河长制办公室协调督导作用,严格要求河长制成员单位各领其责,各尽其职,督促解决有关工作中存在问题,及时跟踪工作任务推进情况;每月提醒、督促各级河长严格按照巡河规范开展巡河工作,完善了《汶上县河湖长制工作月综合评价方案》,将河长巡河情况列入全县重点工作推进情况通报和年度县对乡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 4.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有短板。一是对大汶河防汛工作重视不够。《大汶河防御洪水预案》修订后,预案演练强度不大,仅在汛期实战演练1-2次,达不到应有效果,对重点河段也没有完全做到24小时巡查盯防。二是部分闸坝存在安全隐患。琵琶山溢流坝等5座三类闸工程损坏,需要除险加固;唐河节制闸等2座四类闸工程存在严重安全问题,需报废重建。管理人员学习主动性不够,业务技能不熟练,操作设备不规范。水利工程管护人员年龄结构偏大、文化水平较低、持证上岗人员较少。大汶河管理所现有管护人员7名,都在50岁左右,只有1人持有闸门操作上岗证。三是执行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不到位。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规定动作不到位。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度、2021年度均未开展意识形态工作集体学习。2020年以来党组仅召开1次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未按要求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半年和全年意识形态工作。2019、2021年度个别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未能体现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四是保密工作存在弱项。保密人员力量薄弱,对保密知识了解较少。无专职保密员,保密工作人员台账、涉密文件登记等材料缺失,对办公室等其他涉密的主要科室应进一步明确涉密岗位、涉密人员和定密责任。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了大汶河防汛工作。对防汛责任人及抢险队员进行培训,建立了防汛抢险专家库,加强专家遴选和参谋建议机制建设,打破资格、级别限制,把参与过防汛抢险的退休老干部、有实战经验的群众列入了专家库。每年汛前建立专常兼备的防汛抢险队,依托大型施工企业设备、技术优势,与施工企业签订调用协议,建立抗洪抢险合作机制,发挥社会救援组织的抢险救援优势。对重点河段汛期固定专人加强巡查盯防,对可能发生的不同险情及洪水制订了防御方案、对策和措施。二是加强了闸坝管理维护。完成了琵琶山溢流坝等病险水闸除险加固主体工程,目前大汶河溢流坝除险加固工程已完工,泉河大屯闸、毕桥闸除险加固工程已完成主体建设,曹营闸除险加固已完成招投标,已开工建设。进一步加大了对闸坝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力度,规范设备操作,督促学习闸坝安全运行和操作知识,积极考取闸门操作上岗证,规范操作,确保闸坝安全运行。三是进一步强化了意识形态工作。每季度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研究,不折不扣完成规定动作;按要求组织理论中心组对意识形态领域内容进行了专题学习,每年两次按要求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意识形态工作;每季度对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进行排查,确保了水务系统意识形态安全。从严把控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质量,将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述职按要求纳入了报告,切实加强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力度。四是进一步加强了保密工作。制定了保密法制教育计划,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保密宣传教育活动,将保密知识纳入了职工的日常理论学习内容之中,纳入了周一全体人员会议定期学习内容,组织学习保密知识和上级有关保密的文件精神,时刻提醒职工注意各项工作的保密性。指定了熟悉和运用保密业务知识能力较强的专职保密人员,严格按照规定办理涉密资料的出境审批手续,规范涉密文件、资料的印制工作,各类文件严格按照保密管理规定运作。 (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作风建设不严 5.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得不牢。一是党组领导责任落实不扎实。党组未严格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制定2020年主体责任年度任务,未明确责任分工、完成时限;未制定落实领导干部插手重大事项记录制度的具体措施;未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年底未向全局干部职工通报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班子成员执行“一岗双责”不到位,未落实专题调研、廉政谈话制度,未听取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二是主动接受监督检查的意识不强。党组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大部分事项未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会议。2019年4月4日研究干部人选问题、2020年3月20日研究职称等问题,均未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三是对干部警示教育少。干部纪律意识不强,2019年以来出现9例违法违纪人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压实了党组领导责任。严格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年初制定了主体责任年度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按照上级要求,制定落实了领导干部插手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向全局干部职工通报了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认真执行了“一岗双责”制度,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成员切实落实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认真落实专题调研、廉政谈话制度,积极听取分管科室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及时了解、督促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确保了各项责任落实到位。二是进一步加强了与纪检监察派驻组沟通联系。积极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协助局党组做好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和监督检查,对本单位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特别是“三重一大”事项,每次会议前都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听取派驻组意见建议,确保了程序合规。三是进一步加强了警示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体观看了警示片,进一步加强了干部纪律作风建设和廉政教育。加强党纪法规教育和警示教育,邀请纪委监委派驻组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引导党员干部守纪律、懂规矩、明界限,把维护核心、向核心看齐落实到实际行动中去,始终做政治上的清醒人、明白人,廉洁自律,遵纪守法,2022年我局违纪现象明显下降。 6.廉政风险防控存在薄弱环节。内控制度不完善,廉政风险点排查不严格,存在廉政风险。2019年、2021年两次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均无党组研究安排该项工作的会议记录,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执行不严,跟踪督导力度不够。一是财务管理不到位。2019年4月以单位公款垫付应由职工本人支付“慈心一日捐”款项4.37万元,5月、6月分两次从职工工资中扣缴收回。中都水库至化工区管线工程PE级给水管94.32万元未执行政府采购。2019年县水务局列支费用未附明细清单等原始凭证1.97万元,未与开户单位通过银行进行转账支付汽车维修费、办公费0.85万元。护堤费用1.44万元未直接打入当事人银行账户。二是水务工程管理不严格。2020年泉河南支河道治理工程及高效节水灌溉工程中,存在合同签订及进度管理不规范问题,虚列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完成额10.37万元,已进行了整改;汶上县城北水厂管网拓展工程暨贫困村通水项目施工二标段工程合同价196万元,工程增加项目137.35万元,增加工程量占比69.9%,经第三方审计,审定价为227.05万元,审减106.29万元。工程签证不规范现象比较突出。三是对下属单位管理松散。汶上县水利机械施工有限责任公司规章制度不健全,缺乏风险防控机制,无办公会议记录,白条支付财务顾问费用累计3.2万元、口罩款0.32万元。挤占汶上县城区河道保洁项目资金50.65万元,挤占汶上县中都水库至汶上精细化工园区供水管线工程项目资金89.2万元,用于公司发放工资等其他支出,存在债务风险。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了财务管理。强化责任意识,在以后的“慈心一日捐”工作中,要求财务科严格按照有关程序采取收取现金方式进行,坚决杜绝用公款垫付。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制度要求,进一步规范了采购流程,对所有业务实行应采进采;对业务科室人员加强了政府采购培训,强化政府采购意识,提高政府采购管理能力。加强了财务人员培训,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遵守各项财务制度,不断完善财务工作,做到合理合法、严谨认真、不出差错;加强了原始凭证审核,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不附明细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坚决杜绝出现不合规发票报销问题。同时对相关财务问题进行了倒查,深入了解未按规定支付情况,查找是否有失职渎职行为。二是进一步强化了工程监管。针对工程建设中出现的虚列工程款、审减资金额过大、工程签证不规范等问题,深入调查了相关情况,倒查了是否有公职人员失职渎职行为,对查找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下一步,我局将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切实加强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对每一个水利项目切实提高施工图设计质量,避免因前期准备工作不足而造成签证增补项目过多,投资超概算。有效控制好技术方案变更,对一些重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技术措施的临时修改,必须征求设计人员的意见,必要时对其组织论证,并对其可行性进行分析,确保方案修改后安全、经济、合理,签证较大的,由审计部门核实后进行签证;正确核算工程造价,切实保护承发包方的合法权益,在施工现场签证中,对于任何一项签证都必须在时间性上经得起考验。三是进一步加强了对下属单位的管理。制定完善了水利机械施工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同时完善了会议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印章管理制度等。加强了财务管理,针对支付财务顾问费用3.2万元,公司现有财务人员两名,因对营改增及所得税查账征收业务不太熟悉,特聘一名财务顾问,每年顾问费用为0.8万元(公司已补开发票)。支付口罩费用0.30425万元问题,2020年3月疫情初期,因口罩紧缺,县城内及周边买不到口罩,3P项目急需开工,人员机械较多,需要防疫物资,在网上购买口罩1000个,每个3元(量少不给发货),邮费为42.5元,无法取得发票。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管理,切实规范财经制度,严格收支管理,确保下属单位财会程序规范。针对挤占汶上县城区河道保洁及中都水库至汶上精细化工园区供水管线工程项目资金发放工资的问题,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管理,要求公司收到工程款后,优先支付工程费用,在剩余的利润中发放人员的工资和支付公司运营产生的其他费用,确保不出现债务问题。 7.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治不彻底。一是工作安排走过场。2021年党组民主生活会问题整改方案存在应付交差现象,缺少具体的整改措施,未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提报的《全县水务系统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无讲话人姓名,无具体讲话时间,讲话内容有的不符合县级水务系统实际情况,存在拼凑材料现象。二是工作重部署轻落实。在大气污染防治过程中,现场督导检查少,导致个别河段土方覆盖不到位,被县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通报。2020年9月,党组制定《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整顿实施方案》后,未按要求认真督导调度,其中“深入一线调研”“县水务公司至少列出10条整改问题”等工作未落实到位,局党组后期也未进行调度。三是对群众急难愁盼关心不够。到基层调研少,与乡镇、村居接触少、沟通少,在对水务施工项目的监管上未充分调动镇、村的积极性。在河道治理、村村通自来水、农村污水治理等项目建设中,信息透明度低,事前、事中、事后征求乡镇、村意见少,群众需求难以纳入项目工程建设中。农村污水治理项目设计标准低、管网覆盖率低,污水收集、雨污分离实际作用发挥不好,群众有意见。有的乡镇干部反映,县水务局对施工方监管乏力,施工方与乡镇联系不主动,出了问题才与乡镇沟通。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规范民生生活会。将专题民主生活会检视问题整改工作作为党史学习教育成效检验的重要环节和内容,各班子成员明确制定了民主生活会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坚持问题导向,落实整改责任,以钉钉子精神抓整改,以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解决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查摆出来的各种问题,切实取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成效。二是强化工作落实。进一步加大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严格要求所有水利施工工地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8个100%”等导则要求,杜绝扬尘管理粗放现象,强化日常督导检查,每周开展环保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了环保安全。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督导,特别是局里制定的各种方案,明确由督考办进行牵头督导,确保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三是积极解决群众关心问题。村村通自来水项目建设中,针对信息透明度低,事前、事中、事后征求乡镇、村意见少,群众需求难以纳入项目工程建设中问题,2021年根据县政府第十八届第46次常务会议研究确定,村内供水管网改造由各乡镇(街道)为项目实施主体,负责项目招投标、建设。我局下发了技术导则、指导性意见等规范性材料。目前,农村供水规模化水厂覆盖率达到100%,农村自来水水质合格率达到100%。农村群众饮水达到了“水质合格、水量可靠、用水方便、保证率高”的标准要求,建立了“同源、同质、供水到户”的城乡供水安全保障体系。针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计标准低、管网覆盖率低等问题,我局要求设计单位进一步提升设计标准,提高管网覆盖率,确保工程符合当地实际,充分发挥项目效益。 8.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够坚定。一是存在推诿扯皮现象。新职能划转后,观念转变、工作节奏“慢半拍”,一度存在与其他部门推诿扯皮的现象。2021年,县水务局因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运行工作,与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局相互推脱,被全县通报批评。二是破解难题缺乏担当精神。面对农村供水主管网经常因项目施工等因素受到损坏、停水等问题,主动作为不够,没有想办法积极解决。2021年8月次邱镇次邱店村连续两次因村内道路施工,损坏供水管网,造成多个村停水,群众多次向“12345”热线反映。2021年12月,义桥镇崔东村因水压过高导致供水管道迸裂,在自主修复村内管道后、规模化水厂供水主管道埋设至村的情况下,多次与县水务局沟通要求接通主管道以保障正常供水,但未接通。后经巡察组督促,目前已正常通水。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改进了工作作风。坚持解放思想,以作风求突破,制定了《全县水务系统持续深化行业“三转”,不断推进模范机关建设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结合模范机关创建工作进一步强化了目标导向和实干担当,提高执行效率和执行标准,科学谋划和设定各自工作思路和责任目标,优化执行质量。二是进一步强化了责任担当。农村供水管道被破坏主要原因是农村项目施工时机械挖坏,施工人人员对管道位置预判不准等原因。针对此问题,我局对于破坏管道的施工队伍和项目主管部门,要求立即对管道进行了维修,确保不影响群众用水。下部我局将严格落实农村供水三项责任,水务局做好行业监管责任,各乡镇(街道)切实担负起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将农村供水保障放到首要工作来抓,同时发挥好农村基层党组织作用,以镇带村做好村内工程维护养护,发现供水问题后快速反应、快速处置,并将解决方案和解决时限及时告知用水户。健全了问题快速解决机制,群众反映问题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向反映人联系并查明情况,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办理时限,快速处置、限时解决、闭环管理;制定了《规范用水行为、维护供水秩序、打击破坏供水设施、偷窃自来水的通告》并积极宣传;建立了农村供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和供水管线巡检系统(外业人员跟踪定位),保障了供水设施安全。 (三)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基层党建抓得不严 9.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体现不充分。一是落实党组议事规则不到位。存在党组会与行政办公会职能不分、交叉重叠等问题,以每周工作例会或领导干部会议代替党组会研究重大事项,以情况通报代替集体议事表决。2021年以来仅召开党组会3次,而召开党组扩大会议21次、领导干部会议14次、周工作例会19次。多次以领导干部会议研究干部选拔任用议题,2021年7月17日以领导干部会议研究讨论科室人员竞聘事项,8月7日再次以领导干部会议研究讨论人事调整事项,且存在非党组成员参与表决、无党组班子集体决策记录等问题。二是党组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不力。原党组书记对“三重一大”制度重视不够,2019年以来,大部分重大经济事项未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如2019年至2021年累计支付灾后重点防洪减灾项目860.54万元,支付河道治理工程PPP项目18151.4万元,以上事项未见局党组会议研究决策资料。三是党组分工职责不清晰。有些重要工作无领导班子成员分管,6名非领导班子成员均分管一摊工作,直接向党组书记汇报,如机关党务、政工人事、纪检监察、团委妇联等工作由非领导班子成员负责,影响了党组作用发挥。有3名副科级领导干部任职与其实际负责的工作不相匹配。四是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有的会议记录无记录人姓名、无会议议程,党组决策过程记录不详实,无议事清单。2019年以来重大事项决策多数未形成会议纪要,且未进行编号。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组议事规则。规范了会议管理,明确会议纪要的定义,严格区分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工作例会,要求每次会议认真拟定会议议程,由发起会议人指定专人严格按照会议记录格式进行记录、整理和保管。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对于重大事项、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和大额开支等事项,坚持党组集体讨论、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做到重大事项有据可查。召开了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专题推进会,针对目前工作形势开展专题讨论,明确下一步工作措施和目标。在涉及重大决策问题上,要求分管负责人指定人员对“三重一大”事项执行全过程的文字、影像资料留存收集,实行痕迹化管理和监督,严格按照规定在一定范围内通过各种方式公示,并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坚决执行“三重一大”的决策形式和程序。三是进一步明确党组分工。组织党组成员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完善了《中共汶上县水务局党组工作议事规则》,明确党组及成员职责,充分发挥党组核心领导作用。严格按照巡察反馈意见和党组分工要求科学制定分工文件,进一步厘清了领导工作职责,提升班子凝聚力和先锋示范带头作用,促进全局工作有序开展。四是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根据党组会、党组扩大会会议内容,明确了专人进行记录、整理,规范完善记录内容,并做好原始记录的存档工作。 10.干部队伍建设存在弱项。一是“争一流、争第一、争唯一”意识不够强。有的干部思想保守,进取意识弱化,主动担当作为的精气神不够,新任党组书记到任后,积极引导,着力转变干部作风,情况明显改善。二是干部日常监督宽松软。考勤制度执行不严,干部群众反映强烈。2020年11月实行钉钉打卡考勤制度,仅坚持了一个月。在巡察期间发现县水务局工作人员上下班纪律执行不严格,有迟到早退现象。巡察个别谈话37人中,有18人反映存在迟到早退现象,占比 48.6%。请销假制度流于形式,对请病假情况多数未经核实就批准同意,后期也未及时督促予以销假。三是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干部平均年龄整体偏大,后备力量不足,在职人员中35岁以下仅14人。对招引专业技术人才重视不够,水利专业人员特别匮乏,2006年以来招录水利专业人员2人,其中1人已考取到市级单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了创新争先意识。强化赶超意识,对标对表,积极组织有关科室向先进单位学习工作经验,创新性开展工作。坚持结果导向,扎实做好理论学习,把学习讨论活动与工作实践结合起来,形成了行得通、操作性强、衔接配套、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对照全年目标任务,全力推进现代水网建设、农村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河湖长制等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对《重点工作台账》进行了分析研判,商讨研究了推进措施,用工作的成效检验活动的成效,用发展的成果检验活动的成果,真正使活动开展的过程成为凝心聚力的过程,破解难题的过程。二是加强干部监督。坚决克服工作作风散漫,基本杜绝了上班迟到早退、值班值守脱岗漏岗、执行外出请假报告制度不严格等问题。对经常迟到、早退的人员给予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责令立即进行改正,屡次教育不改的,责令写出自我检讨和保证书,在全体人员大会上做检讨,使本人切实认识到错误所在,确保不再发生迟到早退等违规行为。严格执行局机关工作纪律规定,要求全体机关干部按时上下班,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上级关于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对于局里召开的各种会议或组织的其他活动,实行签到制度,据实记录人员的出勤情况,对不遵守纪律规定的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三是加强人才建设。研究制定了人才招聘计划,积极与人社局、县编办对接,制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水利工程、水资源、给排水等相关专业人才,今年新招事业编制2人。进一步加强了业务培训,每半年组织核心技术人员进行考察学习,巩固和提升现有的水利技术人员素质。有计划的筛选中青年技术骨干重点培养,不断优化提升水利专业人才队伍。 11.党建工作质量不高。一是党组对党建工作过问少、调研少。对支部长期存在的问题放任自流,存在一年缴纳一次党费、党费收据存根未盖章等问题。党内组织生活不经常,机关第二、第三党支部无2020年召开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的会议记录。二是发展党员不规范。研究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2021年3月26日以党组扩大会议形式研究发展党员,党组书记及个别党组成员对1名入党积极分子、1名发展对象无明确表态意见。于强等2名入党积极分子“两推一公示”汇总票与实际票数不符;有的政审材料不规范,无调查人签字、无政审时间。2020年6月一名预备党员考察栏入党介绍人未签名或盖章。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对党建工作重要性认识,树立起“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观念和“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严格履行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进一步促进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召开了党组扩大会议,约谈党支部书记,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记录不规范等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要求各支部加快整改,查缺补漏,纠正和完善存在的问题,增强党组织书记责任意识;建立了提醒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让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有效、落实有痕。二是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工作。针对发展党员材料不规范、未签字盖章等问题,相关支部已立行立改,下一步将组织支委会成员不定期召开党支部建设推进会,同时举办支委会成员发展党员工作培训会,安排专人进行发展党员工作,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和材料归档工作,并做好发展党员纪实上传。 (四)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落实不彻底,成效不明显 12.一是党组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差距较大,对巡察问题整改不重视,问题整改不力。上轮巡察指出的 “对‘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认识不到位”“违规设置内设机构”“部分工作人员不在岗”等问题依然存在。二是审计问题整改有漏项。“加强对下属单位财务、工程项目监管”“建立财务审计等工作监督机制”“规范发票使用”“基层河长履职”等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三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持续整改不够。制定即知即改问题整改措施7项,其中“每周对学习讨论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定期组织班子成员深入调查研究”等2项未落实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整改措施。充分认识到巡察工作是一个发现问题、反馈问题、整改问题的整体,认真做好巡察组反馈移交后整改落实任务,绷紧整改这根弦,抓好具体实际操作。二是完善审计问题整改。进一步加大了水利工程项目监管力度,加强了会计监督,审核项目各项收支,监督项目部的各项经济行为,复核有关凭证、帐簿,贯彻国家财经政策、法令、制度,落实财务管理办法;督促财务科积极参与项目合同、协议的评审工作,对付款方式提出建议,对项目财力进行确认,及时向领导和业务科室人员提供准确的会计资料,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建立了工程价款台帐及其他往来帐,经常与业主对帐,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加强内控制度学习,提高内控管理水平。将《汶上县水务局内部控制手册》印发到了每名局领导及每个业务科室,充分利用好内部控制制度,将内控制度贯穿到整个水务工作中,切实发挥内控效应。三是制订了内容务实、实操性强的整改方案。对于巡察到的问题不护短、不遮丑、不得过且过,建立了巡察整改工作台账,明确了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建立了责任人通报约谈制度,维护巡察整改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进一步压实了整改主体责任,以制度的形式将“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理念传达到各级党组织,树牢党组整改主体责任意识,形成党组主要负责人直接抓整改的机制。明确专人逐条梳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问题整改情况,完成了问题整改并完善落实了情况台账。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下一步,局党组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按照县委巡察工作的要求,在总结上一阶段巡察整改的基础上,认真梳理需要进一步推进整改的事项,从严从实、持续深入、善始善终抓好整改提升工作,以整改成效促进水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持续巩固县委巡察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正在推进解决的问题紧抓不放,加快工作进度,争取尽快整改到位,持续抓好整改落实。 (二)严格落实整改责任。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细则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县委决策部署在全县水务系统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推进巡察整改成果转变。在抓好巡察问题整改落实的同时,坚持把当前整改与长期巩固相结合,持续深化,注重制度建设,坚持长效管理。进一步加强在党的建设、财务管理、公务接待、选人用人等重点领域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举一反三,查漏补缺,进一步现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持之以恒地加强单位自身建设,进一步提振士气、转变作风,不断推动全县水务事业实现新跨越。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7233465;电子邮箱:wsxsljbgs@ji.shandong.cn。 中共汶上县水务局党组 2023年2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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