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气预报情况,为保障广大市民用暖需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县城区2023-2024年度采暖期集中供暖时间统一提前至2023年11月10日0时。提前供暖期间,不再向居民用户加收取暖费。
其他乡镇(街道)参照执行。
特此通告。
汶上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