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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3000433565XH/2022-01560 组配分类: 汶政办发
成文日期: 2022-07-20 发布机构: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废止日期: 2025-12-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汶政办发〔2022〕4号关于印发汶上县高新技术企业招引奖补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20 16:4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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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政发〔20224

 

 

汶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汶上县高新技术企业招引奖补方案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驻汶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汶上县高新技术企业招引奖补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汶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720        

(此件公开发布)



 

 

 

汶上县高新技术企业招引奖补方案

 

科技型企业是创新的主力军,是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载体,高新技术企业是科技型企业的骨干力量,为进一步壮大全县高新技术企业规模,积蓄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新动能,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方案。

一、目标要求

利用3年时间,通过培育、招引实现全县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翻一番,总数达130家以上。

二、奖补对象

成功招引省外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移至我县的乡镇(街道)县直部门单位。省外高新技术企业招引是指其他省份认定的、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完成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整体迁移至我县,并经山东省科技厅核实、公示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和证书继续有效。

三、奖补标准

每成功招引1家省外高新技术企业奖补30

四、奖补程序

1有关乡镇(街道)县直部门单位与省外高新技术企业签订招引协议;

2省外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移至我县,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提出整体迁移申请,并向县科技提交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移证明材料;

3科技局核实有关情况后向市科技提出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移申请,省、市逐级核实,下发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继续有效的通知;

4县财政向有关乡镇(街道)县直部门单位拨付奖补资金。

五、其他事项

1弄虚作假、骗取奖补资金的单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纪予以严肃处理。

2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1231日。在有效期内完成省外高新技术企业招引工作的,按照本方案规定执行


文件下载:

汶政办发〔2022〕4号关于印发汶上县高新技术企业招引奖补方案的通知.docx

汶政办发〔2022〕4号关于印发汶上县高新技术企业招引奖补方案的通知.pdf

政策解读:

【一图看懂】汶上县高新技术企业招引奖补方案

【政策简明问答】汶上县高新技术企业招引奖补方案

 

 

 

信息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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