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政发〔2022〕11号
汶上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汶上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部门,驻汶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2022年4月1日,县政府公布了《汶上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济宁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汶上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确定对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将县水务局承办的《汶上县现代水网建设规划》、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承办的《汶上县公共体育设施专项规划》等2项决策事项调整出目录。
二、将县农业农村局承办的《汶上县扶持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施方案》、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承办的《汶上县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承办的《汶上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承办的《汶上县标准化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决策事项纳入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三、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承办单位要严格履行法定程序,按时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附件:汶上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汶上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汶上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调整后)
序号 | 决 策 事 项 | 承办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汶上县扶持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施方案》 | 县农业农村局 | 9月底 |
2 | 《汶上县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11月底 |
3 | 《汶上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 | 12月底 |
4 | 《汶上县标准化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12月底 |
文件下载:
汶政发〔2022〕11号关于调整《汶上县人民政府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doc
汶政发〔2022〕11号关于调整《汶上县人民政府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2).pdf
政策解读:
【部门解读】汶政发〔2022〕11号关于调整《汶上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