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2022年,县司法局牵头组织了县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工作。截止目前,县政府2022年度4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已通过合法性审查。
二、决策依据
《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济宁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汶上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三、出台目的
为进一步明确2022年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动态调整情况以及决策事项的完成情况,真正实现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公开化、透明化。
四、重点内容
《通知》对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了调整,将县水务局承办的《汶上县现代水网建设规划》、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承办的《汶上县公共体育设施专项规划》2项决策事项调整出目录,并公布了调整后的《汶上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的目录共包含4项决策事项,分别为《汶上县扶持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施方案》《汶上县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汶上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汶上县标准化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同时,《通知》还提出了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承办单位要严格履行法定程序,按时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等相关要求。
五、解读机构和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汶上县司法局
联系人:李吉军
联系电话:0537-7288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