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财字〔2022〕29号 关于实施县直部门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改革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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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各部门、单位: 为解决差旅费“报销繁”问题,进一步优化差旅报销流程,提高行政管理效能,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改革的通知》(鲁财行〔2022〕4号)《济宁市财政局关于实施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改革的通知》(济财行〔2022〕4号)要求,借鉴市直部门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改革的经验做法,拟利用“公务之家”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系统平台(以下简称“公务之家”),在县直部门分批实施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改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实施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改革,主要依托“公务之家”和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现公务人员出差网上申请、审批、报销,机票、火车票、汽车票、住宿宾馆等网络预订,公务卡快捷支付、国库集中支付对应还款,会计档案电子化存储的全流程电子化管理。通过改革,建立公务出差网上报销入账新模式,实现出差过程、经费管理全流程电子化闭环管控,解决公务出差人员和财务人员报销程序繁琐,填制、装订及保存报销凭证占用大量时间及资源问题,有效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按照分步实施、稳步推进原则,结合县直部门实际和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现状,计划在县直部门中分批实施改革,待平稳运行、积累经验后,在县直部门全面推广。 二、实施步骤 (一)确定首批实施部门。按照自愿参改、涉军涉密及敏感部门不参与改革的原则,拟确定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20家县直部门、单位(见附件1)纳入首批实施范围。 (二)部署改革工作。县财政局制定印发实施差旅电子凭证报销改革工作的通知,召开改革工作启动会,对县直部门进行动员部署。同时,邀请“公务之家”平台公司人员进行现场演示和介绍。首批实施部门按要求在“公务之家”平台完成单位注册、填报单位及人员信息采集表等工作。 (三)规范业务流程。县财政局根据改革要求以及电子化管理规范、互联网技术要求等,在梳理现有报销业务流程的基础上,制定统一规范的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业务流程(见附件2),作为相关信息系统改造优化的业务需求。实施部门结合实际,及时完善本部门的业务流程和财务报销制度。 (四)完善信息系统。县财政局结合改革工作要求,购置必要的系统硬件和软件,做好县级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改造完善工作,组织开展系统联调测试,确保相关系统具备上线运行条件,实现与“公务之家”顺利衔接。实施部门结合实际情况,购置必要的硬件设备,配合做好相关信息系统升级完善工作,并与“公务之家”平台签署服务协议。 (五)加强培训指导。县财政局组织对实施部门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和信息系统应用培训,确保相关人员熟练操作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业务。实施部门负责组织对本单位人员进行宣传解释和业务培训。 (六)正式启动实施。首批实施部门按照有关要求于2022年11月1日正式实施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改革,并及时反馈改革实施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建议。县财政局不断完善制度、业务流程和信息系统,根据试点情况在县直部门全面实施。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对现行政策制度的调整和完善、业务与技术的协同融合。实施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健全协调机制,根据改革步骤扎实推进本单位改革工作。 (二)严格差旅管理。实施部门要按规定将出差审批、经费报销等各环节纳入“公务之家”电子平台,实施统一管理。差旅费支付、审核、报销和电子凭证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公务之家”平台生成或取得的各类电子凭证具有纸质凭证同等法律效力。 (三)实行单轨运行。“公务之家”平台上线运行后,各实施部门差旅申请、报销等手续原则上都应通过“公务之家”办理,初期条件不完全具备的,可保持一段时间纸质凭证与电子凭证的“双轨制”运行,但原则上不超过半年,待系统平稳后,及时停止纸质报销方式。除涉密等特殊出差事项外,一律采用差旅电子网上报销“单轨制”运行。 (四)强化协调配合。县财政局将与相关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加强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实施部门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网络信息技术支撑,落实本部门差旅人员信息和报销电子凭证风险防控责任,构建保障运行机制,并及时反馈改革实施情况。 (五)抓好总结宣传。实施部门要认真总结改革成效,加大宣传力度,并畅通沟通渠道,注重收集相关意见和建议。县财政局将组织研究共性问题和突出难点,推动经验交流和成果共享,共同营造实施预算单位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改革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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