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企业隐患挂牌公示警示制度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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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化工园区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健全完善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和工作方法,增强企业安全发展意识,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通知要求,经县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实行企业安全隐患挂牌公示警示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范围和职责分工 全县所有危化品、煤矿、非煤矿山生产经营企业(县应急管理局、化工园区管委会负责);在建施工工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交通运输企业(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建筑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的商场、市场、大型综合体,地下建筑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的商场、市场(县商务局负责);建筑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经营地下建筑面积超过500平方米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项目的公共建筑使用单位,采用木结构或者砖木结构的全国和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规模以上重点工贸企业(属地镇街、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二、公示内容 1.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名称、所属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姓名。 2.公示警示内容:各级各有关部门检查、督查、巡查企业发现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隐患,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主要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单位、问题隐患、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等有关内容。 各行业可根据自身特点,自行调整公示警示内容,但行业内企业公示警示内容应统一标准。 三、公示警示牌设置 1.公示警示牌规格:在企业或单位正门显著位置设置安全生产隐患公示警示牌,确保安全生产监管检查人员和企业员工能随时知悉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强预警,及早防范,防止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隐患公示警示牌可采用固定式公告栏或LED屏显示,建议尺寸为2m×2.36m(高×宽),5平方米左右。采用LED屏显示时,要选用彩色P10以上,分辨率224×144,汉字显示矩阵为16×16,可通过立柱的方式悬挂。现已具备与上述尺寸相仿的显示屏的企业,可利用现有显示屏,增加安全生产隐患公示警示内容,滚动播放。 2.警示分类:公示警示牌实施“红、黄、黑”分类警示。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一般问题隐患,实施“红色”警示;对监管部门或企业自查自纠发现的一般问题隐患,实施“黄色”警示;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实施重点关注、约谈、挂牌督办的问题隐患,实施“黑色”警示。红栏建议高度为36公分,黄栏建议高度为72公分,黑栏建议高度为36公分。 3.公示警示清单内容:企业安全生产隐患公示警示清单内容要包含检查单位、检查时间、问题隐患、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等有关信息。要严格落实“红黄黑”三色警示要求,公示警示牌采用公告栏方式的,可将公示警示内容通过A3或A4纸打印出来,粘贴在公示牌相应区域;公示警示牌采用彩色LED显示屏方式的,公示内容可采用相应颜色字体显示相应公示警示内容;采用单色LED显示屏方式的,可通过文字标注的方式显示相应公示警示内容,例如“【黄色警示】xxxxxxxxx”。 4.字体字号。标题建议字体为方正小标宋简体,建议字号为350;企业信息建议字体为方正仿宋简体,建议字号为150;公示清单标题建议字体为方正楷体简体,建议字号为250;图标建议字体为方正仿宋简体,建议字号为78;其他文字信息建议字体为方正黑体简体,建议字号为150(可按实际调整)。 5.对当前不具备安装条件的企业,由企业向属地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在企业门口附近醒目位置临时安装其他类型的公示牌,确保安全生产隐患信息及时、准确公示。 四、进度安排 2020年2月下旬前,完成全县企业或单位安全生产隐患公示警示牌的安装;2020年2月底前,完成调试、验收等工作;2020年3月份,县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对全县安全生产隐患公示警示牌安装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五、其他要求 1.安全生产隐患公示警示牌设置后,因LED屏故障无法同步更新数据的,公示单位须于当日将有关情况上报属地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经现场核查后须限期整改的,由属地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完成整改。 2.未按期设置安全生产隐患公示警示牌或公开数据不真实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企业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纳入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评价。 3.各镇街、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该项工作,为便于及时沟通联系,请各镇街、各部门将联络员名单于2月23日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4.各镇街、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制定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公示警示牌的建设计划,明确安装、验收时间进度,于2月23日前将建设计划表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5.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进行现场督促检查,加快工作进度。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安装完成公示警示牌,或未通过行业主管部门验收的,视为未按照规定安装公示警示牌。此项工作进展情况将纳入安全生产督查内容,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不能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安装任务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县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侯立 电 话:7210169 邮 箱:wsxajjzhk@163.com
汶上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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