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食品经营许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
受理-审查-审批-发证-归档
申报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登录食品药品督管理局网站,http//:xzxk.sdfda.gov.cn/sdfdaout/,食品经营许可经营户进行在线填写申请表并打印)
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图、操作流程图、经营场所位置图等文件;
4、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查验制度、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制度等。食品经营企业和大型单位食堂还应当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食品贮存管理制度、废弃物处置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等。从事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应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应当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鼓励企业制定更加严格、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5、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的,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签署委托书,并备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设置食品安全管理岗位及人员的证明资料(非企业不需提供)
7、食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和考核证明;
8、其他资料;
(1)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需另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2)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制品的,需另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合同),提交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实行连锁方式经营的企业,其门店在申请食品经营许可时,应当填报连锁企业总部的地址和联系方式。提供经营过程中由总部统一保存的进货查验记录等材料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