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师的管理情况
在医疗机构的医务科或人事科等相关管理部门抽查医疗机构对医师管理的相关制度、档案等。
二、医师执业的合法性
1.医师执业资质的合法性
根据“卫生部医政司关于《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印制说明”的要点,采用放大镜、验钞仪或通过卫生部《医师联网注册及考核管理系统》查询医师注册情况等方法,鉴别有关《医师执业证书》及《医师资格证书》的真伪。对外国医师和港澳台医师执业证书参照上述方法查验其真伪。
2.医师执业行为的合法性
(1 )对医学影像科的超声、心电图、影像等诊断报告及住院(门诊)病历、药房的处方、检验科的检验报告等抽查,检查有关从业人员资质,包括是否取得相关资质证书,从事 的医疗行为是否与注册的执业范围、执业地点一致,以及实习生、试用期医师是否独立从事 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或独立书写医疗文书。
(2 )对住院(门诊)病历、处方、各类医学证明文件等医疗文书进行抽查,检查医师 执业行为是否符合卫生行政规章制度要求或技术操作规范。如病历、处方书写是否规范、诊 疗行为是否符合临床技术规范、是否未经亲自诊查出具医学证明文件(疾病证明单、出生证 明书、死亡证明书)等。
(3)对住院(门诊)病历、处方等医疗文书进行抽查,查验相关药品、器械批准文件,检查医师是否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