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安监字〔2018〕10号
关于开展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情况评估的通 知
各乡镇(街道)安监办,经济开发区安监局,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全县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县安监局决定4月下旬对全县130家重点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情况进行评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内容
对照《山东省企业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验收评定标准》逐项进行计分考核,80分以上为合格。
二、评估方式
由县安监局非煤矿山科、危化品科、工商贸科、职业健康科等业务科室牵头,抽调有关镇街业务人员组成评估组。通过查看资料,抽查部分车间、班组、岗位人员,对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情况进行评估。
三、有关要求
各乡镇(街道)安监办、开发区安监局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辖区企业对照《山东省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验收评定标准(试行)》(见附件2)进行完善。同时对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初步评估,将初评情况于4月15日前报县局双体系推进办公室(425室)。
附件:1.汶上县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评估企业名单
2.山东省企业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验收评定标准
汶上县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评估企业名单.doc
山东省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验收评定标准(试行).doc
汶上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