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依法监督检查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承担相关安全生产和危险化学品经营的有关管理工作,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组织相关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监督检查相关行业重大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导监督相关安全标准化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的审核、申报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环保、城市燃气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参与相关行业较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