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上县推进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创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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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办发〔2017〕42号
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汶上县推进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创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县人武部,汶上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县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驻汶各单位: 《汶上县推进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创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汶上县委办公室 汶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8日
汶上县推进省级食品安全 先进县创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 实 施 方 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域推进“双安双创”工作部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确定,开展推进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部署,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以“双安双创”为抓手,着力推进我县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监管部门依法履职,引导企业诚信经营,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形成“上下统一、责任明晰,运行高效、保障有力,全程监管、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推动食品安全整体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基本原则 (一)落实党政同责。各级党委、政府将“双安双创”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为重点工作,实施统一领导,建立专门的组织实施机制。各乡镇(街道、汶上经济开发区)均成立由党(工)委、政府(办事处、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双安双创”工作领导小组。 (二)落实四有两责。严格落实基层监管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四有)和日常监管、监督抽检责任(两责),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各乡镇(街道、汶上经济开发区)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保障食品质量和安全的工作职责,共同建立科学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完善监管能力保障机制和食品安全全程监管机制。 (三)落实部门担责。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委员会7个专业委员会和县直有关部门责任,督促其亲自抓、带头干,主动担当,认真履行职责,推进“双安双创”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四)落实考核问责。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县、乡镇(街道、汶上经济开发区)、村居(社区)三级层层签订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实施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对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事故“一票否决”。 (五)落实尽职免责。在推进“双安双创”工作中抓好失职问责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履职尽责工作的指导意见〉》(食药监法〔2017〕43号)《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履职尽责容错纠错实施办法》《中共济宁市委、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考核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敢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实施意见〉》(济发〔2017〕11号)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全县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汶办发〔2017〕12号),调动各级“双安双创”工作的积极性,形成为担当者担当的良好工作氛围。 (六)落实企业主责。按照《食品安全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加强食品检验工作,保证所生产经营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三、总体目标 力争用1年的时间,按照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标准完成创建并通过验收,全面提升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整体水平。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动员阶段(2017年12月—2018年1月) 1.广泛发动、大力宣传,组织部署“双安双创”工作。宣传发动全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群众组织、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共同营造“双安双创”工作氛围。2017年10月,县政府向市食安委申报列入2017年度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创建单位,并获批复。 2.制定《汶上县推进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创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汶上县推进食品安全先进县创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简称“汶上县‘双安双创’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食安办)和县农业局分别牵头制定汶上县创建山东省食品安全先进县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方案及任务分解表,明确各项工作任务和各单位职责。各乡镇(街道、汶上经济开发区)按照本方案分别制定切实可行的推进“双安双创”工作实施方案。 3.召开全县“双安双创”工作动员会议,邀请有关专家来我县进行创建工作专题辅导,动员全县上下积极参与创建工作。 (二)创建验收阶段(2018年1月—2018年12月) 1.全面推进“双安双创”各项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汶上县推进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创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及任务分解表,制定具体可行、可操作性强的创建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把握进度,制定各自推进工作计划并严格依照实施。 2.开展全面督导检查,定期通报创建工作推进实施情况,认真分析创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积极改进,巩固各项创建成果。 3.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和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对照省考核评价标准,开展模拟测评,查漏补缺,抓好整改。自评结果在政府网站及主流媒体进行公示,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确保顺利通过中期评估和省级验收工作。 (三)总结阶段 我县顺利通过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验收后,进行总结,对在“双安双创”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为争创国家级食品安全先进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打下基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属地化管理原则,各乡镇(街道、汶上经济开发区)、县直各部门单位要实施“一把手”工程,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的专门工作队伍,明确专人负责,增强“双安双创”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形成县、乡镇(街道、汶上经济开发区)、村居(社区)三级层层负责的创建工作格局。 (二)实行网格化管理。各乡镇(街道、汶上经济开发区)是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创建主体,实行网格化管理,是整合“双安双创”工作创建资源力量、实施齐抓共管的重要举措,网格的主体责任是属地,指导督导责任在主管部门和属地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完善县级领导、县直部门、乡镇(街道、汶上经济开发区)、村居(社区)包保网格责任制,各级包保领导、各部门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主动到网格进行指导调度,推进“双安双创”工作任务落实。网格内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自觉主动地支持和参与创建工作。定期通报包保网格责任单位履行职责和工作进展情况。 (三)严格督导评价。建立健全“双安双创”工作日常督导检查、专家定期模拟测评、新闻媒体持续曝光、社会舆论全方位监督的联动机制,推动“双安双创”工作经常化常态化。各乡镇(街道、汶上经济开发区)对辖区内“双安双创”工作进行全天候督导,及时发现问题、整改反馈。 (四)加大宣传力度。在“双安双创”工作中,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作用,积极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报道,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理解“双安双创”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具体任务,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各乡镇(街道、汶上经济开发区)、村居要设置“双安双创”工作宣传栏,增强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形成全社会参与,人人动手,共同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广泛宣传,营造浓厚创建氛围。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采取各种形式加大“双安双创”宣传和曝光力度,充分发挥互联网作用,及时向群众公布“双安双创”进展情况,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真正做到“电视有图像、报纸有文字、电台有声音、社区有阵地,城市有氛围”,使“双安双创”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附件:汶上县推进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创建和农产品质量 安全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汶上县推进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创建 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为切实加强对推进“双安双创”工作的领导,经研究确定,成立汶上县推进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创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李志红 县委书记、县委党校校长 李洪文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党组书记、县长 副组长:王昌贯 县委副书记、县社会主义学校校长 刘 刚 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县长, 县行政学校校长,汶上经济开发区党工委 书记 刘爱华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布方锋 县政府副县长 许文祥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 书记、局长 张斌举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次丘镇党委 书记 韩 晶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田利国 县政府党组成员 林 鸿 县政府党组成员 李臣兴 县政协副主席 成 员:刘太夫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倪昌安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徐 青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赵建忠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宪朴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庞学良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冯 磊 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步兆国 县总工会党组副书记、副主席 侯晨硕 共青团汶上县委党组书记、书记 张 颖 县妇女联合会党组书记、主席 房体建 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公室党组书 记、主任,县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 办公室)主任 林存东 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来金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党委书记、局长 姬广乐 县教育体育局(教育体育系统机关)党委 书记、局长 刘 群 县科学技术局党组书记、局长 林发义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张淑星 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宋恩全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玉彬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住房和城乡规 划建设系统机关)党委书记、局长 田文战 县水利局党委书记、局长 王修忠 县农业局党委书记、局长 张茂海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卫生和计划生育系 统机关)党委书记、局长 刘传松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委员会 办公室)党组书记、局长(主任) 邢 军 县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 徐保平 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圣渠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冯 涛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局长 江 峰 县文物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福峰 县粮食局党委书记、局长 崔兆刚 县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县招商局局长 冯德昊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党委委员,县城 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昌东 县农业局党委委员,县林业局党组书记、 局长 郭宗伟 县农业局党委委员,县畜牧兽医局党组书 记、局长 武文忠 县政府党组成员,汶上经济开发区党工委 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林晓峰 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邱传峰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党委委员,县供销合作 社联合社党委书记、主任 李春田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委员会 办公室)党组成员,县检验检测中心党组 书记、主任 张中军 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委副书记,县广 播电视台党组书记、台长 张现红 县盐务局局长 付天平 汶上街道党工委书记 陈 勇 中都街道党工委书记、县商贸物流区管委 会主任 李登军 南站镇党委书记 张 锐 康驿镇党委书记 颜世旺 市畜牧兽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南旺镇 党委书记 白建喜 刘楼镇党委书记 张洪磊 次丘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刘 峰 寅寺镇党委书记、汶上精细化工区管委会 主任 李福坤 郭楼镇党委书记 刘宝成 郭仓镇党委书记 吴德强 杨店镇党委书记 刘海伟 军屯乡党委书记 汪 林 白石镇党委书记 李振生 苑庄镇党委书记 崔利伟 义桥镇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指导协调组、宣传教育组、督导考核组、打击食品犯罪组等工作组。 (一)办公室 主 任:布方锋、林 鸿 副主任:刘传松、王修忠 成 员: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文广新局、县卫计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食安办)、县林业局、县畜牧兽医局分管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双安双创”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筹备召开“双安双创”工作日常会议,起草领导讲话和综合材料。定期调度汇总“双安双创”工作情况,编发“双安双创”工作简报和专报。协调上级调研、指导工作的接待,安排迎查准备工作。 (二)指导协调组 组 长:刘 刚 副组长:布方锋、林 鸿 成 员: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文广新局、县卫计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食安办)、县统计局、县林业局、县畜牧兽医局分管负责人。 主要职责:统筹安排推进“双安双创”工作,负责“双安双创”工作的指挥和协调,搞好各工作组的沟通协调。指导协调乡镇(街道、汶上经济开发区)成立“双安双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落实基层监管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四有)和日常监管、监督抽检责任(两责),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研究制定各乡镇(街道、汶上经济开发区)《汶上县“双安双创”工作网格化管理责任分工》。 (三)宣传教育组 组 长:韩 晶 副组长:赵建忠 成 员:县网信办主要负责人,县教体局、县科技局、县公安局、水利局、县农业局、县文广新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食安办)、县城市管理局、县林业局、县畜牧兽医局、县广播电视台分管新闻宣传工作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双安双创”工作新闻宣传、媒体协调和有关单位新闻宣传调度督导。建立“双安双创”的“红黑榜”名单并推送至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共同为“双安双创”工作献策献力,引导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到“双安双创”活动中来,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成为“双安双创”工作主力军。 (四)督导考核组 组 长:刘 刚 副组长:布方锋、林 鸿 成 员:县委政法委、县考核办、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监察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分管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双安双创”工作考核办法,调动各级“双安双创”工作的积极性,形成良好工作氛围。负责制定“双安双创”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制定“双安双创”工作台帐,每季度进行一次汇总分析。督导各工作组、各职能责任部门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对重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安排部署实地督查任务,对各责任部门单位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效能督查。对“双安双创”工作不到位、工作不力的单位,实施问责,约谈主要负责人。 (五)打击食品犯罪组 组 长:许文祥 副组长:林发义、刘 峡 成 员: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卫计局、县林业局、县畜牧兽医局、县检验检测中心分管负责人。 主要职责:加大监督检查频次,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重拳整治非法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滥用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制假售假、私屠滥宰等违法犯罪行为,所有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均应追究到人。控制产品风险和社会风险,保障公众知情权。完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信息通报机制,解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取证难、移送难、入罪难以及检验认定经费、检验结论出具、涉案产品处置等问题。
中共汶上县委办公室 2017年12月18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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