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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上县规划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汶上县规划事务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汶上县创业大厦506室;邮编:272500;电话:0537-7285529;传真:0537-7285529)。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在汶上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规划事务服务中心实干担当、创新争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城市工作基本思路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按照“活力古中都、禅意绿水城”的城市定位和“一城五区”功能布局,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继续实施城市“东控、南进、西拓、北优”,拉大城市框架,建设现代精致城市,同时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开启全县城乡融合发展新局面。牢牢把握争先进位总要求,落实工作机构和人员、完善各项制度、开展学习宣传、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高办事效率和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和“及时、规范、准确、实用”的总体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透明政府、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不断提高工作管理服务水平,逐步实现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常态化,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切实推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及相关工作,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中心始终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单位工作议事日程。结合机构改革,及时成立了由中心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任成员的汶上县规划事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制定了《汶上县规划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并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的各项工作,并安排专职两名人员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制定了《汶上县规划事务服务中心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和《汶上县规划事务服务中心政府信息服务指南》,切实做到责任落实到岗、工作落实到人,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公开原则、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
(三)完善政务公开保障机制。及时发布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依法、全面、准确地做好发布信息公开工作。建立政务公开责任考核制度,实行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监督信箱,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
(四)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支持。畅通联系渠道,公布联系电话,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严格执行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违反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五)及时发布信息、回应社会关切问题。通过政府网站、020为民服务系统、“汶上县规划事务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监督信箱、办公电话等平台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对于群众的来访、来电,准确及时地作出回应。
(六)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及时有效地发布解读、主动、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
(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加强平台建设,完善政务公开监督机制。设立群众监督举报箱和意见箱,公开投诉电话,对中心干部职工全部设置工作牌,公开其身份和工作职务、职责,使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八)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020为民服务系统、网络问政平台、市、县长热线等回应公众诉求、关切问题66余次。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72余条,公开的内容涉及部门机构职能、领导班子分工、法规文件、公告公示、计划总结、政协人大提案回复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信息。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工作动态55条。
(九)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定期召开涉密人员工作会议,加大保密审查力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真正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谁上网,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相关要求,进一步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到目前为止,未发生信息泄密事件,也没有发现违反政府信息公开保密要求的情况,对信息安全保密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向上级报送整改结果。
(十)规划方案及时向社会公示。所有规划方案在审定后及时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群众意见及建议,增强规划服务工作的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2 | -12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 | 1390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 - | - | - | -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 - | - | - | -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 - | - | - | - | -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 - | - | - | - | -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 - | - | - | - | -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 - | - | - | - | -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 - | - | - | - | -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 - | - | - | - | -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 - | - | - | - | -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 - | - | - | - | -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 - | - | - | - | -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 - | - | - | - | -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 - | - | - | - | -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 - | - | - | - | -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 - | - | - | - | -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 - | - | - | - | - | 0 | |
2.重复申请 | - | - | - | - | - | -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 - | - | - | - | -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 - | - | - | - | -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 - | - | - | - | - | 0 | ||
(六)其他处理 | - | - | - | - | - | -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部分栏目建设仍不够完善,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需要丰富,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加强,信息公开资源整合有待进一步优化;二是标准还不够高,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单一是不够丰富,不够通俗易懂。
2020年中心将继续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各项要求和目标,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努力实现政府信息发布、更新、咨询等工作一体化建设,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加有序、便民、高效,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二是是加强对政务信息工作的指导和培训,定期研究分析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定期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强化责任意识,规范办理流程。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式,加强保密审查工作,严格保密审查程序,正确把握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界限,对各类信息做到及时清理和更新。强化监督检查,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三是建立更加完善通畅的信息收集、审核、报送、公开流程,完善考核、评议、监督等管理办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四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途径。通过网络、微信等多种方式加大规划行业领域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五是通过学习借鉴其他部门的好做法好经验,依托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平台,创新途径,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进行补充完善,并及时更新,扩大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