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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汶上分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汶上分中心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发展理念,服务发展大局,强化职能发挥,主动作为不懈怠,勇于担当求突破,优化提升招投标营商环境,全力打造“汶水在上,阳光交易”品牌。中心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多措并举。加大对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的公开力度,依法在政务公开网站和中心网站公示政府采购、建设工程、产权交易等业务信息,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运行,在中心门户网站发布投标企业信用信息,及时更新交易办事指南、业务规程,优化提升招投标营商环境,强化载体建设,对中心网站升级优化,优化板块设置,整合信息内容,推动信息多平台同步发布,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提升信息公开效率,拓展信息公开范围。
(一)加强组织领导。中心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工作议事日程。中心成立政务公开专项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部署,分管领导靠及时跟踪督查,明确其他科室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措施,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高办事效率和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规范、廉洁、高效”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透明政府、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不断提高工作管理服务水平,逐步实现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常态化,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二)完善政务公开保障机制。及时发布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依法、全面、准确地做好发布信息公开工作。建立政务公开责任考核制度,实行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监督信箱,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
(三)提升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晓度。畅通O2O微信公众号、在线咨询、便民电话等多种渠道,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严格执行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违反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四)及时发布信息、回应社会关切问题。第一时间处置通过社会渠道获得的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答疑解惑,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五)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涉及民生的项目、人民群众关注的项目、对重大改革和事项调整,及时通过多种渠道对外发布。增强人民群众知晓度。
(六)加强平台建设,完善政务公开监督机制。进一步提升中心电子化平台建设水平,提升完善便民服务设施,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
2020年中心实现了全流程全电子化、不见面开标、电子签章、实现保证金虚拟账户交纳以及自动退付,保证金多种形式交纳,再造服务流程,实现招投标事项零跑腿,打通了“最后一公里”。
(七)依法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2020年,全年通过各种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17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其中,中心网站发布34条、微信公众号“汶上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44条、政府网站发布44条。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中心严格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程序,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落实专人负责做好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检查,以及不予公开信息的审查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保密审查教育,定期组织开展了业务培训。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坚持行政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内部评议和社会评议相结合,建立健全了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机制,对各科室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评议,强化结果运用。
(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办理情况
2020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6 | 12.9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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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本机关上年度(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政府信息公布的时效性上还需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布还不够全面。
改进情况:通过三项举措,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大大提高,信息公开范围更加全面。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式;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三是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的职责,对各类信息做到及时清理和更新。
(二)本机关2020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信息公开的多样性还需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提升。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中心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班子,责任到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长效;二是多措并举,提升政务公开面,强化职能发挥,建立规范、高效、便捷的公布渠道,通过政府网站、“O2O”、网站在线咨询、便民服务电话、中心服务台等多种形式推送公布政务信息,公布内容采取图文并茂的形式,提升人民群众吸引力和点击量;三是加强对政务信息工作的指导和培训,定期研究分析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定期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强化责任意识,规范办理流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