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我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2年我局认真落实《条例》精神, 根据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平稳、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继续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定分管领导,明确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指定1名专职工作人员和计算机中心1名兼职人员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力量,进一步夯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同时加强工作人员《条例》的宣传和学习培训工作,积极参加了市政府数字办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班、讲座等。
(二)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制定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制度,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我局还重点做好了保障性住房和征地拆迁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了《做好2012年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和《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谐征迁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对我市各县(市)区住房保障部门和市直相关单位、征收实施部门的政务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做出部署安排,对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及时限要求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和细化,内容包括1、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含房源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套数、建设面积、总投资、开竣工时间等;2、保障性住房政策,如新修订的廉租房管理办法、新增加的公租房管理办法等;3、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如廉租房申请人资格公示、资格登记结果、经适房申请人资格公示、选房顺序号摇号结果等;4、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内容包括征收补偿方案告知书、征收补偿机构选定告知书等方面,都及时上网公示,扎实推进了由我局牵头负责的保障性住房和征地拆迁信息公开工作。
(三)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一是在我局网站主页上专门开辟了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已初步运行,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系统也正在编制之中,从而及时、主动公开住房保障资格审核、保障房建设年度计划、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公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物业企业资质审批及年检、房地产中介企业备案以及行业管理规范性文件等政府信息,同时提供主动信息公开在线申请、信息检索等功能。二是我局在行政服务大厅设立政府信息公告栏和电子触摸屏等设施,发放编制的便民手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查询服务。三是大力推行政务微博,坚持每个工作日更新1条微博信息,并积极与网民进行互动,较好地展现了我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工作的风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我局2012年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共27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240条。
(二)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包括: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住房保障、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房地产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一是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并接受申请;二是我局在行政服务大厅设立政府信息公告栏和电子触摸屏等设施;三是信息报送市档案馆,供公众查询。
三、政府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2年度,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未发生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我局有0起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2年我局较好的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以下方面还要改进和提高:一是要提高对《条例》的认识,从更深的角度来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二是要加强保密审查工作,严格保密审查程序,正确把握公开和保密的界限;三是要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领导小组各成员的职责,及时对各类信息进行更新和清理,确保应公开的信息及时主动公开;四是要强化监督检查,以健全的监督机制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