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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汶上县信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汶上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ensha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汶上县信访局联系(地址:汶上县政和路路868号,联系电话:0537—7212032)。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县信访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依法依规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坚决维护群众知情权,展现信访工作公开透明良好形象。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科室以及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定期部署工作任务,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及相关会议。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动机关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的重要载体,规范受理承办、保密审查、责任承担等工作要求,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县信访局充分发挥汶上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主平台和主阵地作用,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外,一律及时主动予以公开,切实满足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2021年,县信访局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更新,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条,微信公众号发布或更新各类信息554条。做到了及时、准确对外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度,县信访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1年,县信访局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修订完善了《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和《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并通过汶上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主动公开。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具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同时,不断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优化制发公文的公开审批程序,健全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和发布台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年内未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四)平台建设情况。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深化“汶上阳光信访”微信公众号信息应用,居民群众可直接通过公众平台发送疑问和诉求,足不出户,就可以向我局反映问题。
(五)监督保障情况。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局长带头学习《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领会精神实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宣传,并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机关干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增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今年以来,局党组2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了科室工作任务,压实了工作责任,明确了工作目标,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
规章 | 0 | 0 | 0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3 | 0 | 0 | 0 | 0 | 0 | 3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需更加优化问题,主动公开范围需进一步规范问题,政府信息公开整体水平有待提升问题。2021年整改情况: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条例》规定,持续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持续加大政务公开专业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专业化能力和水平;按照“谁起草、谁负责解读”的原则,督促相关科室做好相关解读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2021年,我局紧紧围绕信访中心工作,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程序、规范有待进一步细化。下一步,县信访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和目标,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培训,及时主动更新、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1年,汶上县信访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没有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1年,汶上县信访局严格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要求,认真对照部门承担的政务公开重点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将任务分解到科室,落实到人,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能力水平。
(三)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汶上县信访局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发展,有效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提升。为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渠道,方便群众有针对性反映问题,县信访局充分利用“汶上县政府网站”和“汶上阳光信访”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将领导干部接待群众工作向社会进行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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