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上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3 18: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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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汶上县司法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汶上”政府门户网站(具体网址)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汶上县司法局联系(地址:汶上县中都街道明星路2280号,联系电话:0537-728860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汶上县司法局坚持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抓手,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及时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努力实现"透明政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通过县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全年主动公开信息1091条,同比增加46%。其中县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35条,占总量的3.2%;发布微信公众号信息1056条,占96.8%。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为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办理、答复、存档等工作环节,对申请内容复杂的依申请公开件,我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保落实落细,办理回复完整正确。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和渠道,切实做好信息属性源头认定,严格遵循依法规范公开原则,确保发布及时、准确、安全,真正做到便民、利民。2023年,我局集中规范公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充分利用县政府网站。按照县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目录,发布了机构职能、领导信息、政策文件、规划计划、行政权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政府信息。



二是持续推进新媒体建设。认清政务新媒体职责与作用,主动运用政务微信等主流、关注度高、影响力大的新媒体,充分发挥其传播快、覆盖广、社会渗透力强的优势,使得政府信息公开更加贴近群众,同时严格履行政务新媒体职责,遵守信息发布职责,及时更新内容,主要发布与职能相关信息,加大原创力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继续扎实开展培训工作。通过观看录像、以会代训等形式,分批次、分层次,对全局干部和各部门具体经办人员进行了培训。二是强化制度保障。规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流程,明确各处室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三是完善考核机制。行政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内部评议和社会评议相结合,建立健全了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机制,对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评议,评议结果与个人年度考核挂钩。2023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不强,二是信息公开保障措施还不够完善,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核、检查等工作制度需要进一步健全。

2024年我局将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一是进一步强化落实,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务公开按照既定的工作有序进行。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建设,健全监督考核机制,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汶上县司法局2023年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2023年,汶上县司法局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根据汶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汶上县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汶政办字〔2023〕30号)精神,制定我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责任分工。各科室将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及时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有效指导推进我局全年政务公开工作。

(三)2023年,汶上县司法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0件。其中:县人大代表建议0件;县政协委员提案0件;2023年本单位未承办省级、市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创建汶情法理法治微剧场栏目,拍摄法治微短剧进行普法宣传;拍摄“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短视频并上传学习强国济宁站,以视频形式解读法律法规出台的相关背景、依据、目的、举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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