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汶上”政府门户网站(具体网址)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联系(地址:汶上县中都街道明星路2280号709室,联系电话:0537-3231209)。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县政务公开相关决策部署,以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核心,深入宣传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条例》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推动全年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更好发挥生态环境保护职能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要求,为更好地开展主动公开工作,进一步扩大重要政府信息发布范围。2024年,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在汶上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或更新各类动态信息共计103条,其中包含发布集中生活饮用水水源监测信息4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信息6条、工作动态28条、行政处罚结果月度公示12条、行政强制结果信息公示1条、其他公开事项5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2件,已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本年度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信息公开费用。
申请内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内容主要涉及项目环评信息2件。我局保持依申请公开的正常渠道,对每件依申请公开信息,均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予以答复。
申请处理情况:无法提供2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占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专项推进落实。建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为组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我局信息管理的各项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审核制度。建立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由科室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承办科室分管领导层层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准确性。三是加强信息内容的检查抽查。不定期对网站内容进行检查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改正,确保网站安全正常运行。2024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不当而引起的失泄密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积极搭建平台,持续拓宽渠道,我局从以下两种方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
1、政府网站。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依托汶上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全文电子化公开,公众通过县委县政府门户网站可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从其他载体公开。根据工作需要,我局依托智慧汶上APP政务号--《汶上生态环境》、报刊电视等载体,及时宣传报道各类环保动态及环境相关工作重要文件,宣传环保督察工作的开展等情况,发布或更新各类信息共计58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从严落实要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实现定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持续公开固定性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制,建立健全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责任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2024年,我局组织全体人员接受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落实具体责任,确保政务公开信息安全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8 | ||
行政强制 | 2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行政处罚部分信息更新不及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效果有待提高不足,2024年我局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严格按照专职科室牵头负责,信息产生的职能科室积极配合的工作原则,局办公室、执法大队切实加强工作牵头和督导作用,及时联系行政执法责任科室提供行政处罚决定,第一时间上传公开落实。二是增加培训次数,召开各科室业务骨干培训会,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同时采用多元化、创新化采用线上集中培训、网络学习、线下部门交流等方式,提升各科室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度,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水平。
总结2024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科室对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和省市县要求的理解不透、研究不够,常态化公开的主动性、及时性不够。二是信息发布条目重复、不便查找等问题仍存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程度仍有差距。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步打算:一是及时主动公开生态环境领域重要信息,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二是树立创新思维和争先创优意识,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形式。三是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对各科室人员的培训,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需在此专门报告。我局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开拓信息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创新方式、强化解读,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及时发布环境质量信息和环境执法行政处罚结果月度公示、行政强制结果信息公示。加强政务公开宣传和培训工作,营造良好的公开氛围。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0件。其中:县人大代表建议0件;县政协委员提案0件;2024年本单位未承办省级、市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我局本年度无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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