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上县环境保护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6-12-12 20:34:31

汶上县环境保护局

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概述

2012年,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一)不断拓宽信息公开范围

今年以来,环保局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在环境监测、项目审批、环境影响评价等方面加大了公开力度,进一步扩大了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各项环保业务工作实现了阳光化办理。

(二)创新公开形式,开辟公开途径

除传统的信息公开栏、资料查阅室以外,积极利用网络、报纸、广播、电视等现代传媒手段发布环境信息,做到了“报纸上有文、电视上有影、电台上有声、网络上有字”

(三)定期向县政府信息公开网提报信息

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调度各科室按时提报政府公开信息。同时,为提高各科室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我局制订了一系列制度和程序,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同时,积极建立完善了各项制度,公开程序不断规范,工作透明度逐步提高。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县环保局及时发布人民群众关注的重要环境信息,在局二楼大厅专门制作了公开栏,公开环保相关工作程序。2012年,通过“汶上县人民政府网”、“山东环境”、“济宁环境”等网络平台累计发布各类环境信息200余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及当面申请。

(二)答复情况

因未收到任何信息公开申请,故不需答复。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现阶段未对公众提出的依申请公开事项收取任何费用。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年度没有因政府环境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为确保信息公开的安全性,研究制定了《宣传信息工作暂行办法》,明确要求在环境信息公开前严格按程序进行保密审查,实行信息发布员、科室负责人、局领导的三级保密审查体系,确保“公开信息不泄密、泄密信息不公开”。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2年,县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着信息内容公开不够全面,公开形式不够丰富等问题。对此,我局将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特别是要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加强调查研究,不断积累经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2013年,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根据工作职能分工,继续梳理各类政府环境信息,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应公开的信息全部予以公开。

(二)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不断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等,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章可循。

(三)通过多种渠道,利用各类载体,加大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关注度,促进全县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

汶上县环境保护局

 2013年1月26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