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县政府《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县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学习文件精神,研究编制了《汶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予以公开发布。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汶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汶上县开元大厦6006房间,邮编:272500,电话及传真:0537—7212861)。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及“及时、规范、准确、实用”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透明政府、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切实推进了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我局始终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单位工作议事日程。结合机构改革,及时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部分中层干部任成员的汶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制定了《汶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并明确了具体负责人和承办科室,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注重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汶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和《汶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服务指南》,并由专人负责审核、把关、协调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做到责任落实到岗、工作落实到人,确保信息公开质量得到有效保障。
(三)及时发布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019年,我局对市场监管领域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的重大政策、法规均进行了发布,并以图文形式生动进行了解读,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依法、全面、准确地做好了信息公开工作。通过“12315”热线、网络问政平台、市、县长热线等回应公众诉求、关切问题1549次,群众满意率逾99%。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共公开信息248条,公开的内容涉及部门机构职能、领导班子分工、法规文件、执法信息、食品抽检结果公示、重点产品抽检结果公示、“放管服”改革、“双随机、一公开”、政协、人大提案回复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信息。通过020微信公众号发布工作动态220余条。
(四)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真正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谁上网,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相关要求,进一步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增798 | 95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标准还不够高,内容不够全面,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单一,不够丰富,不够通俗易懂。
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便民、高效,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二是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具体要求,认真清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修订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同时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三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途径。通过网络、微信等多种方式加大市场监管领域惠民利用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