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住建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汶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县住建局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条例》和国家、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进一步督促指导机关各科室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制度,明确工作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将政务公开工作做实做细。
(一)新《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新修订的《条例》正式实施后,县住建局迅速响应,扎实开展新《条例》的宣传学习工作,确保新《条例》实施工作落到实处。县住建局创新学习方式,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全覆盖的学习培训,有力推动新《条例》学习贯彻落实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细处走。同时,不断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新《条例》的政治意识和政治责任。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以新《条例》为遵循,围绕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流程等重点工作,不断完善机制和规程,确保新旧《条例》的有序衔接,依法保障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县住建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务(信息)公开”作为年度工作重点内容,成立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专人专班负责县政府网站窗口、公众号的信息公开管理和维护工作,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和完善。2020年度,新增公开信息376条。其中,通过县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73条,住建局微信公众平台公开信息203条,包括建设项目质量监督、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燃气热力管理、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市政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住建领域相关新闻动态、住建领域建筑领域法律法规等信息,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主要通过以下形式发布政府信息:一是在汶上县政府网站上公布政府信息;二是通过微信公众号、报纸、电话等多种形式向群众提供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有效提高了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透明度,增强了社会和各界的监管力度,通过群众和社会监督,使各项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新《条例》有关规定,督导机关各科室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流程,建立登记、审核、办理、审签、答复、归档等一整套工作流程,准确把握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时限,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0年受理依申请公开10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四)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不断拓展工作渠道,将政府信息公开同我县O2O服务管理平台、住建局微信公众号合并运行,统一管理,数据共享,增强了群众办事的便利性和为民服务的时效性。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密切关注政务舆情和社会热点,及时妥善做好重要舆情和热点问题的处置与回应工作,对涉及群众在供暖问题、棚户区改造、竣工验收等方面的切身利益,借助网上解答、线上互动、线下解决、问题回访等方式方法,及时发布权威声音,解答群众疑惑,正确引导舆论。2020年共受理各类建议诉求2885件,受理率100%,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99%。
(五)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住建局始终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了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建议提案办理领导小组,落实专门人员负责提案办理工作。一是思想上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要求各承办科室单位、承办人从讲政治的高度,把办理工作作为接受政协监督的过程,作为了解社情民意、倾听群众呼声的过程,作为拓宽工作思路的过程。二是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了局办公室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综合督查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督办。各有关科室单位挑选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精、责任心强的同志专门负责,形成了上下协调、务实高效的办理工作机制。三是抓好责任落实。我局的办理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要求各位分管主任要做到“三主动”,即每件建议提案主动阅批,每件答复主动审核,重点建议提案主动协调办理。对事关全局的重点建议提案,主要领导亲自抓,统一组织,加强协调,集中办理,有力地促进了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020年县住建局共计承办建议提案39件(人大7件,政协32件),建议提案办复率100%,内容涉及城乡环卫一体化、城市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清洁取暖、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供气供热等,涵盖了住房城乡建设主要方面的工作,均是老百姓关心的热点和焦点,也是我局当前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根据《国家保密法》规定,我们坚持保密不公开,公开不保密的原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严格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程序,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落实专人负责做好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检查,以及不予公开信息的审查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保密审查教育,定期组织开展了业务培训。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坚持行政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内部评议和社会评议相结合,建立健全了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机制,对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评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6 | -6 | 1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4 | -3 | 121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5 | -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8 | 379460.00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7 | 0 | 0 | 0 | 0 | 0 | 7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1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19年我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县住建局不断完善领导机制,细化工作制度,通过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提升公开实效,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效益稳步提升。
2020年,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总体仍存在公开意识有待提高、重点领域内容有待深化、依申请公开能力有待增强、解读回应有待提升等诸多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科室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没有专门进行研究和部署。二是办文办会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召开的办公会议公开率较低。三是政策解读方式有待进一步拓展,存在解读方式单一的问题,部分解读材料流于形式,且发布时限滞后。
2021年县住建局将继续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为牵引,以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重点,以畅通公开渠道、深化政策解读和扩大公众参与为抓手,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为着力点,全面提升全局政务公开整体水平。通过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研究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及时、全面、主动公开政策信息,做好重要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严格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