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上县审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3-23 09:56:48

 

引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汶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由县审计局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col/col23849/index.html)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县审计局联系(电话:7212406)。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县审计局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依据《汶上县审计结果公告办法》等文件规定执行,由县纪委派驻县审计局纪检组负责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落实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推进了政务、党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组织体系

  县审计局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置专门工作人员,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同时成立由纪检组长陈绪秋同志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为深化政务公开提供组织保证。

  (二)不断探索和丰富公开形式,规范公开程序

  1、加强载体建设。按照积极稳妥,稳步推开的原则,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利用县政府网站,及时发布和更新审计结果报告、政务公开信息,先后对2016年度税收征管情况、县级预算执行审计等审计项目结果进行了公告,提高政府公信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2、不断探索和丰富政务公开的形式。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方式,通过公示栏、通报会、集体传阅等形式扩大审计结果知晓面。积极拓展上级机关网站宣传力度,被省厅网站刊用4篇。

  3、规范公开程序。在公开程序上,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审计执行科提出、分管局长或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办公室公开的步骤严格办理。同时,进一步丰富审计公开内容,加大审计计划、审计结果、整改情况公开力度,优化审计公开形式,更加主动地接受监督,打造“阳光”审计。

  (三)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形成完善的政务公开体系

  建立健全各项规定制度。创新完善《汶上县审计结果公告办法》、《汶上县审计局政务公开管理办法》、《汶上县审计局结果执行工作管理办法》等,通过制定完善各项制度,将局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规范化轨道,从制度上予以规范和把关。

  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为方便公众对我局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的申请,县审计局编制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具体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申请机构、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进一步明确操作要求和办结时限,不断提高服务质量。2017年,县审计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全年,县审计局未发生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也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与政府信息申请有关的任何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为了切实履行条例,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获取权和监督权,县审计局制定了严格的监督条款。条款明确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县审计局没有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或者认为县审计局有违反条例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向县审计局或县政府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提出行政复议、投诉或申诉。

  2017年全年,县审计局未收到任何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正确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与安全保密的关系,既做到依法公开,又严格保密。对于政务信息,由分管负责人签字把关后公开,审计结果由执行科报经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公开。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自2017年1月份以来,县审计局通过积极努力、认真细致、扎实负责的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内容还不够丰富和贴近公众的需求。今后,县审计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办法》的各项要求,认真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内部工作制度与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做到职责明确、措施得当、运作规范,保证信息公开及时准确,申请受理规范公正,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