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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由汶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汶上”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ensha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汶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中心联系(地址:汶上县圣泽大街东段99号汶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03室,联系电话:0537-7236709)。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汶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自然资源重点工作,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结果、管理和服务五公开,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和质量,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汶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汶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微信公众号”、“汶上自然资源澎湃号”“汶上县规划事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是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平台。2022年共发布各类政府信息2030条,其中通过门户网站发布679条,汶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微信公众号发布591条,汶上自然资源澎湃号发布408条,汶上县规划事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95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257条。2022年修建性详细规划批前、批后公示、城乡规划的重大事项、法定规划公示共计132条。其中修建性详细规划批前公示时间为7天,批后公示为永久;城乡规划的重大事项、法定规划公示时间为30天。通过市长热线、O2O平台及时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办结率100%,一方面为群众答疑解惑、切实解决群众难题;另一方面通过电话沟通为群众宣传普及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业务知识,并引导群众通过政务公开网站了解我局办事指南和办事流程。近三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条数分别为2020年458条,2021年1579条,2022年2030条,2022年同比增长28.56%。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获取的政府信息可以通过网站、信函、现场提出申请,收到申请后,能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给予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申请人。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及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2022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35件,同比上升9.09%。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其中涉及行政复议1件,本年度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信息公开费用。
申请内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内容主要涉及土地方面信息26件、矿产资源信息1件、测绘地理信息0件、国土空间规划信息4件、不动产登记信息4件。
我局保持依申请公开的正常渠道,制定了内部工作流程,有专职科室牵头负责,信息产生的职能科室积极配合。对每件依申请公开信息,均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予以答复。
申请处理情况:予以公开18件,占51.43%;不予公开1件,占2.86%;不存在7件,占20%;不属于5件,占14.29%,不予处理2件,占5.71%,已主动公开的2件,占5.71%。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汶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健全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和发布台账,严格执行保密审查的有关规定和制度,严格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依法公开本机关的政务信息,主动制订汶上县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2022年),及时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2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不当而引起的失泄密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按照资源优化融合、平台整合安全、管理统筹规划、服务便捷高效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包括:汶上县人民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澎湃号。依托不动产登记中心、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打造政务公开区,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点,投放宣传页、展示屏、电脑终端等设备,接待群众查阅相关政策和信息共44950多起,有效保障了市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在局机关、不动产登记中心、规划事务中心设立群众监督举报箱和意见箱,公开投诉电话,畅通与群众联系渠道。
(五)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监督,确保政务公开落实、落细。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准确、注重实效、有利监督、及时更新”的原则,政务信息发布一律严格执行三级审批制度:一是科室负责人对拟公开信息初审;二是分管领导根据有关制度规定对经过初审的政务信息进行复核把关;三是主管领导对复核后的政务信息进行终审,签署信息发布意见,确保政务公开信息安全准确。2022年,我局组织全体人员接受省厅和市局举办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对新修订《条例》及政务公开评估考核指标进行解读、培训,落实责任。根据自然资源工作的实际,我局建立日常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常态化督导制度,采用制定台帐、电话督办等形式,定期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全部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
规章 | 0 | 0 | 0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84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90.27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5 | 0 | 0 | 0 | 0 | 0 | 3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0 | 0 | 0 | 0 | 0 | 0 | 2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4 | 0 | 0 | 0 | 0 | 0 | 4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9 | 0 | 0 | 0 | 0 | 0 | 9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35 | 0 | 0 | 0 | 0 | 0 | 3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21年存在的公开的深度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提升硬件设施,丰富公开渠道。投入专项资金,在不动产登记中心设立自动查询机,配备电子屏、政务公开栏、投放宣传页,通过投送视频、图片、文件等多种形式的公开材料,让群众查阅资料、接收信息更直观、更便捷。广泛发动群众注册“爱山东”APP、“济时通”APP借助科技小程序,让老百姓感受到政府科技化办公带来的便捷优势,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渠道。针对各股室站、事业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问题,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站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分工明确,细化责任将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人。
2022年主要存在的问题和2023年工作打算:一是行政处罚部分信息更新不及时。针对行政执法中工作重落实而信息公开不及时问题,局办公室、局信息中心切实加强工作牵头和督导作用,会同政策法规科及时联系行政执法责任科室提供行政处罚决定,上传公开落实。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效果仍待提高。通过增加培训次数,创新培训方式,采用线上集中培训、网络学习、线下部门交流等多种灵活丰富方式,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在工作人员心中的地位,全面提升责任心、主动性,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管理办法》,本年度没有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2022年我局共承办人大建议2件,政协委员提案3件。所有建议、提案已在规定时限内办复完毕,并作出了书面答复。同时,将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及时通过门户网站予以公开。
(三)在县重点工作领域,主动公开本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对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结果,及时在公众号上公示。对重点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信息,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众号上进行公开。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通过政务服务热线、山东政务服务网咨询平台、O2O平台进行答复,全年共答复群众诉求119条。
(四)2022年政务公开创新情况:无
【PDF版】汶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pdf
【文字版】汶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